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编号:临2014—017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14号)已于201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B052版、《上海证券报》B62版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9日
(四)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议案;
2、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01 选举张治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02 选举刘彦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03选举秦凤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04选举王小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05选举周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06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07选举陈传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8选举陈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9选举费惠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01选举周四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选举殷召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及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决议等事项于2013年8月30日、2014年3月20日、201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述第1、4、10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第12、13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
二、增加网络投票的原因、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平台
(一)增加网络投票的原因
因现金分红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在原有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不变的情况下,除现场会议外,同时向股东增加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三)网络投票平台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附件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
附件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2个(注:提案组12之下共有12.01-12.09共9个提案,提案组13下共有13.01-13.02共2个提案,12.00、13.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12.00、13.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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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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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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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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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案组12、提案组13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雷鸣科化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6月10日 A 股收市后,持雷鸣科化A 股(股票代码60098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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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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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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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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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9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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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二)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