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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5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富恒财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6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5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华富恒财分级债券A华富恒财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623000624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监会2014年4月15日证监许可[2014]410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4年4月22日至 2014年5月5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4年5月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6,416
    份额级别华富恒财分级债券A华富恒财分级债券B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28,947,000.0098,102,569.77327,049,569.7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0.001,219.511,219.51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28,947,000.0098,102,569.77327,049,569.77
    利息结转的份额0.001,219.511,219.51
    合计228,947,000.0098,103,789.28327,050,789.2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270,000.0049,800.80319,800.8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1179%0.0508%0.097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4年5月7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恒财A和恒财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恒财A和恒财B已分别于2014年5月5日和2014年4月30日顺利结束募集,本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恒财A及恒财B符合相关认购条件和要求的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即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100%。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恒财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恒财A的开放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设定,并于次日公告。其首次约定年收益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4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进行计算,利差的取值为1.9%,故:

    恒财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4+利差=3%×1.4+1.9%=6.1%

    (2)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认购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和网站www.hf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3)本基金每个分级运作周期为24个月,恒财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但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除外),恒财B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恒财A的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及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的对应日(但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除外)。该日及该日的前后一日均需为工作日,如该对应日不满足该条件,则顺延至满足该条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因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5月7日,所以恒财A首个开放日为2014年11月11日,该日开放办理恒财A的申购、赎回业务。每24个月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恒财A和恒财B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延长恒财A或者恒财B的申购开放时间,但恒财A与恒财B的合计延长的申购开放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本基金的每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就进入本基金的下一个分级运作周期事宜进行公告,下一分级运作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