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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的公告
    2014-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5月15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利息收益基金”)的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人民币0.01元,即投资者首次申购长信利息收益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投资者对于长信利息收益基金的最低赎回及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0.01份,即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最低份额为0.01份。

      投资者最低持有份额仍为100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其他开放式基金

      本公司旗下除长信利息收益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的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即投资者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投资者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即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如无特殊约定,本公司自2014年5月15日之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适用上述规则。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的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需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4、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