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4-04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与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苏州大学机器人与微系统中心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仅对双方就“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研究、开发达成共识,对于具体的研究方向尚未确定,具体研究开发阶段的投入尚未测算。
2、此次所签订的框架性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初步意向,存在因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的局限,合作终止的情形。
3、尽管苏州大学机器人与微系统中心孙立宁团队在机器人方面的研究有颇多成果,但建筑机器人为前沿学科,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运用仍有漫长的时间,在一定期间内对公司业绩不构成影响。
为促进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工业”)近日与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苏州大学机器人与微系统中心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共同研究“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在住宅产业化建设中的应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介绍
1、甲方: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苏州大学机器人与微系统中心
企业性质: 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院长):孙立宁
住 所:苏州市吴中区
科研实力:苏州大学机器人与微系统中心由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孙立宁教授率领其团队组建,研究中心以机器人技术与微纳米技术和生物技术交叉融合为特色,将在服务机器人和微纳制造装备等领域开展研发工作,努力在区域国防、制造、医学等战略发展领域作出杰出贡献。中心下设智能机器人研究室、先进机器人机构与控制研究室、微操作研究室、微纳器件与系统研究室和光机电一体化装备研究室。目前该中心团队成员的成果集中在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医疗机器人、微纳操作机器人四方面。
孙立宁个人简介: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机器人与微系统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机电学院院长。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十五”863计划机器人技术主题专家、国家“十五”863计划MEMS重大专项总体组组长,国家“十一五”863计划先进制造技术领域专家组专家。主要从事微纳米操作机器人与装备、先进机器人与控制、机电一体化装备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完成20多项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国家科技二等奖2项、省级科技一等奖3项,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0多项。
2、乙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16783.9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承接业务)土木建筑工程
施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
(2)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对制造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的投资,投资项目管理。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
公司股东:该公司由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全资设立。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助公司制定“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发展规划及人才技术引进,并指导公司发展规划的实施。
2、合作共建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针对企业的“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发展战略,探讨可行的攻关方向;
3、根据合作的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建立联合实验室;
4、帮助企业开展机器人专业人才培养、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
5、合作期限:合作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有效,合作过程中需要增加条款项目和终止合作,可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商定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或终止协议。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钢结构建筑、社会公共建筑对施工质量、施工效率、施工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须借助高端自动化、智能化的建筑工程装备,公司与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苏州大学机器人与微系统中心签订上述协议,是深入贯彻公司转型升级和技术提升的重要举措。
公司作为建筑施工特一级资质企业,每年完成施工面积超600万方,承接包括电视塔、体育会展中心、超高层公共建筑等“高、大、难、精、尖”项目较多,建筑机器人的研究可以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方向。
但目前建筑机器人在国内外还处于研究和试用阶段,还没有实现产业化和商业推广,本公司此次与科研院校的合作也处于初步尝试阶段及为未来发展布局,估计未来2-3年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协议双方开展各项产学研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于协议双方后续可能发生的合作事项,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
五、备查文件
1、各方签署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