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 股 编号:临2014—022号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5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伊泰集团”)通知,伊泰集团已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伊泰香港”)自2013年11月7日至2014年5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B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 1.5%的计划(下称“本次增持”)已实施完成,现将增持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伊泰香港
二、本次增持及增持方式
伊泰集团通过伊泰香港视市场行情在自2013年11月7日起的6个月内以不超过每股3.5美元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投入金额不超过17,084万美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5%。(本次增持计划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3年11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公司网站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执行增持B股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本次增持完成情况
截止2014年5月6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伊泰集团已通过伊泰香港自2013年11月7日至2014年5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共计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54,007,000股的0.2336%。上述增持行为系伊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伊泰香港实施,实际增持数量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规定。
本次增持前,伊泰香港直接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30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546%;伊泰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1,90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2%。本次增持后,截至2014年5月6日,伊泰香港直接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3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882%;伊泰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1,9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6%。
四、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依据承诺,伊泰集团及伊泰香港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情况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增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的条件,伊泰集团和本公司已就通过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票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 股 编号:临2014—023 号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执行
增持B股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5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伊泰集团”)通知,伊泰集团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伊泰香港”)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继续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下统称“本次增持计划”)。现将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增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伊泰香港
二、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前,伊泰香港直接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3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882%;伊泰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1,9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6%。
伊泰集团拟通过伊泰香港视市场行情在自2014年5月8日起的6个月内以不超过每股3.5美元的价格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投入金额不超过19,361万美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7%。
三、伊泰集团及伊泰香港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B股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关注伊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