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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延期召开的公告
    2014-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4-01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新的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是否涉及网络投票:否

      一、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原因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4),定于201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共8项提案。

      现因公司多名董事重要工作安排与会议时间冲突,决定将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延迟至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 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其他事项均不变。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股东大会新的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 9: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3、会议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8楼807室

      4、现场登记时间:2014年5月19日(9:00—17:00)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投票规则、会议议题、出席对象、登记地点和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不变。具体内容请参阅2014年4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4)

      三、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楼605室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与传真:0551—62668721、62661323、62634712,邮编:230061

      联系人:赵启欣、贾红、李伟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4-02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00时在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7楼707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曹杰董事长主持,参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9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临2014-021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4-02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升公司经营资金使用效率,按照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管理办法(修正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7亿元人民币投资流动性高、风险小、收益稳定的货币市场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今年以来,公司合理规划资金,通过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方式提高资金效益,取得一定的成效。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还必须保持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为在保障流动性的同时有效提高该部分资金的效益,公司计划进一步丰富现金管理手段,拓展投资渠道,在保障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计划投资货币市场基金。

      2、投资额度

      满足日常支付需求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流动性高、风险小、收益稳定的货币市场基金。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人民银行证监发〔2004〕78号),“货币市场基金应当投资于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 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

      7、公司与提供货币基金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强公司效益;同时投资标的均为流动性较强、风险小、收益稳定的产品,安全性高,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资金投向均为高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基金管理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经营层指派专部门专人负责本次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货币市场基金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研究及市场行情;负责根据公司营运资金情况,安排并实施货币基金投资方案,选择货币市场基金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前次公告至本公告期间公司投资理财到期收回情况:

      经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5亿元人民币用于进行投资理财,因理财产品本身的原因,故公司为防范风险而终止此3笔理财计划。

      五、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自有资金累计余额为19.73亿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42.70%。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委托理财应当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发生额共计10.17亿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22.01%。此次投资理财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7 亿元用于投资货币市场基金。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资金规模不超过7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