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4-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股网上发行参与人:
为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上证发〔2013〕18号)同时废止。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调整了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由“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日终持有的市值”调整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