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 2014-031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2日公告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4 年3月3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31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201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12日、2014年4月1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4年4月2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2014年5月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重组各项工作,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发布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14年4月26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4年5月19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 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3、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相关机构任职的人员;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4年5月19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晓东
联系电话:0754-88805099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
邮政编码:515041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9日
附件: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 联系电话 | ||||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 ||||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 |||||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 |||||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
推荐人(盖章/签名): 2014年 月 日 |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于2014年4月26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公司将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4年5月19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提交本公司监事会审议。
3、本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4年5月19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晓东
联系电话:0754-88805099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
邮政编码:515041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9日
附件: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 联系电话 | ||||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 |||||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 |||||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
推荐人(盖章/签名):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