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2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05月09日下午14:30
3、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05月08日—2014年05月0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5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5月08日下午3:00至2014年05月0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 股权登记日:2014年05月05日
5、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6、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渝力先生
8、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9、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6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2,091,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6.05%。
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90,670,5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8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21,0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通过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BOT项目议案》
表决结果:191,886,7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89%; 204,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1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91,657,3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77%; 344,09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18%;90,106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5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