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公司办公楼303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9493179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69% |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忠正先生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张国民、严爱娥、张小炜因公务未出席;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姚建芳监事因公务未出席;董事会秘书刘宝刚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焕平先生、张文雷先生、王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
1、选举张焕平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493184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经四舍五入)。
2、选举张文雷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493184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经四舍五入)。
3、选举王莉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49316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经四舍五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刘媛律师、贾鹏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滨化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报备文件:
滨化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