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4-02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5月6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3,5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5,700,000股。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三、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5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782 | 浙江莱盛实业有限公司 |
2 | 08*****785 | 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 |
3 | 01*****383 | 赵小强 |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1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950,000 | 66.26% | 74,340,000 | 74,340,000 | 136,290,000 | 66.2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50,085,000 | 53.57% | 60,102,000 | 60,102,000 | 110,187,000 | 53.5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865,000 | 12.69% | 14,238,000 | 14,238,000 | 26,103,000 | 12.69%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550,000 | 33.74% | 37,860,000 | 37,860,000 | 69,410,000 | 33.74% | |||
三、股份总数 | 93,500,000 | 100% | 112,200,000 | 112,200,000 | 205,700,000 | 100% |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05,70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丹峰
联系电话:0575-86226885
联系传真:0575-86288588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