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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25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5月11日(星期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披露的《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应对措施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披露的《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应对措施的公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26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公司应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前,物产中大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物产中大201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71,192.5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647.18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0,515,734股,基本每股收益为0.6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51%。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测算说明

    1、根据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1,7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32元/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根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计划以2013 年末总股本790,515,7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9,051,573.40元,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因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事项将调整为6.22元/股,非公开发行底价的调整事项将在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进行。

    2、201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 万元调整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 万元,中大期货增资项目不再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其他内容不变。按照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150,000 万元以及根据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事项调整后的发行底价6.22元/股测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的上限为241,157,55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上限为1,031,673,290股。

    3、公司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647.18万元,假设公司 2014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3年相等,仍为50,647.18万元(该净利润数值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 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情况、市场状况变化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4、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4年6月底实施完毕,根据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公告的《物产中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汽车金融服务项目和汽车云服务项目一期,假设本次募投项目按既定计划顺利实施,预计2014年将产生收益4,121.50万元。

    5、在预测公司2014年底净资产和计算201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仅考虑净利润、2013年度现金分红和募集资金对净资产的影响,假设2013年度现金分红于2014年5月底实施完毕,不考虑发行费用对募集资金总额的影响。

    6、在预测2014年底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除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事项外,不考虑2014年度内发生的除权除息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指标对比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2013年度/2013年12月31日2014年度/2014年12月31日
    总股本(股)790,515,7341,031,673,290
    每股净资产(元)5.295.96
    基本每股收益(元)0.640.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110.62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2014 年底的每股净资产将出现一定幅度增长。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入至产生稳定效益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会出现下降,特别提醒投资者予以关注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上述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现有业务的发展、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等措施,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8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确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持续监督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全面核查,配合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将抓紧开展本次募投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进度,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力争尽快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

    (三)推动现有业务的发展,深化产业变革转型

    公司将积极应对市场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深化现有业务的转型提升,努力降低由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

    1、汽车业务:提升新车销售质量,加强汽车市场研究,充分利用厂家商务政策,做好限购、限牌市场环境下的营销预案,关注公务用车改革,充分把握营销先机;调整优化存量结构,重点聚焦优势品牌,适度发展中端品牌,积极争取优势品牌的突破,加大弱势品牌的调整力度。加强公司汽车业务与汽车云服务项目的协同运作,推动网上网下高效互动。

    2、房地产业务:提升房地产业务的开发效率,拓展房地产业务的业务模式,争取在养老产业、健康产业、旅游产业有所突破。

    3、金融业务:依托互联网平台,集聚现有产业客户资源优势,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供新型金融集成服务。

    4、国际贸易业务:在传统纺织服装业务基础上,稳步推进外贸业务的品牌化经营;稳健发展棉花业务,拓展塑料原料业务。

    5、机电实业业务:以“技术创新”和“节能低碳”产品的制造加工为核心,打造生产研发综合基地;拓展供应链业务,以“义乌出口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为突破口,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从而带动现有出口代理业务的转型升级。

    (四)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并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对成本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和过程管理,对照同行标杆企业和公司内部历史数据,确立定额目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发生在业务作业和管理环节中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费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管控。

    (五)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证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要求, 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的分红政策,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由于募集资金投入至产生稳定效益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27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5月9日举行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邬玉明先生、毛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监事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12日

    附:

    第七届职工监事会监事简历

    1.邬玉明:男,196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4年起分别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多家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2年起任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2007起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09年起至今任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中心总经理。

    2.毛文龙:男,1962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83年8月起历任浙江省机电设备公司业务员、经理办副主任、宁波分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起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8年起任浙江元通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元通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2011年9月任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群团工作部主任,现任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专职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