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财富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股市行情
  • B4:市场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3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2014年5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B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7版:信息披露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3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周二 )上午10时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4年5月6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和运营效率,公司决定调整上海区域的销售机构,撤销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撤销之后所有债权债务、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和业务均由全资子公司“上海永高管道销售有限公司”承继。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审议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议案》。为提升公司管理和运营效率,公司决定撤销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分公司”)。

    二、上海分公司工商注册及财务状况

    上海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9日,经营范围为:销售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窨井盖、保温容器、橡胶密封垫圈、模具、水暖管道零件、金属紧固件、逆变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海分公司总资产16,285,404.33 元,总负债 12,215,145.79元,净资产 4,070,258.54元,未分配利润4,070,258.54元。

    截至2014年3月31日,上海分公司总资产 21,745,042.02 元,总负债17,623,822.01元,净资产4,121,220.01元,未分配利润4,121,220.01元。

    三、注销上海分公司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升公司管理和运营效率,公司决定调整上海区域的销售机构,撤销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撤销之后所有债权债务、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和业务均由全资子公司“上海永高管道销售有限公司”承继,因此撤销上海分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0000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35000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9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6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32,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55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53卢彩芬
    301*****080张炜
    408*****789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送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70,000,0007554,000,000324,000,000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0,000,0002518,000,000108,000,00025
    三、股份总数360,000,00010072,000,000432,000,000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32,00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埭西路2号

    咨询联系人:陈志国、任燕清

    咨询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电话:0576-8427738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