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资产承诺事项的补充说明公告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4-017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承诺事项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57,100万元的价格收购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集团”)持有的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19.5%股权,以6,700万元的价格收购新华都集团持有的长沙武夷置业有限公司19.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3-028、2013-029、2013-030、2013-031、2013-032、2013-033);2013年12月底,公司已办妥相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标的公司股权已过户到公司名下(详见公司2013-046号公告:《收购股权进展公告》)。
一、本次收购资产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交易对方新华都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总投资(合计:63,800万元)的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12%,即年平均收益不低于7,656万元。若低于12%即低于7,656万元的,新华都集团将以现金补足。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获得的收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若获得的年平均收益低于7,656万元的,新华都集团将以现金补足。
在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收益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收益低于7,656万元的,公司将在取得专项审计报告后三个月内确定新华都集团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外公告,在董事会公告后两个月内,新华都集团将以现金补足。
二、本次收购资产承诺事项的补充说明。
1、原承诺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具体是指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
2、原承诺事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获得的收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若获得的年平均收益低于7,656万元的,新华都集团将以现金补足”,是指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若相关资产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三个年度内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低于22,968万元的,即三年年平均收益低于7,656万元或年平均收益率低于12%,则公司将在取得专项审计报告后三个月内确定新华都集团应当补偿的金额,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外公告,在董事会公告后两个月内,新华都集团将一次性予以现金补足。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