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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编号:临2014-18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5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董事王伟先生委托董事郑怡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公司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物业成都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聘请崇德物业成都公司为公司茂业天地项目南区对外出租的28-44层写字间部分、公用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管理费用由崇德物业成都公司向承租户(物业使用人)按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人民币 19.5 元/平方米/月收取,合同期限三年,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2313万元。

      关联董事王斌先生、甘玲女士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一: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前,我们已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聘请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为公司茂业天地项目南区对外出租的28-44层写字间部分、公用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达捷、陈蔚、唐国琼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二: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4年5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议案》表示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及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于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议案》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客观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与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独立董事:达捷、陈蔚、唐国琼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编号:临2014-19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与关联公司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物业成都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过去12个月是否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2013年 8月27日,公司关联公司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公司在签订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内无偿使用其拥有的注册号为1175892(42类)的“茂业”商标,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崇德物业成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黄茂如先生。因此,过去12个月公司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次数为1次,交易金额为0。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议案》。王斌先生、甘玲女士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日,公司与关联公司崇德物业成都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聘请崇德物业成都公司为公司茂业天地项目南区对外出租的28-44层写字间部分、公用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管理费用由崇德物业成都公司向承租户(物业使用人)按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人民币 19.5 元/平方米/月收取,合同期限三年,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2313万元。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为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崇德物业成都公司为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年12 月 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A座37层A区

      公司类型: 独资经营(港资)

      法人代表人: 张静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万元

      营业期限:1994年12月9日至2044年12月9日

      营业范围:物业管理;从事深圳布吉“茂业城”、新洲路“都市花园”、布吉镇“中兆花园”、“世纪豪庭”、世界金融中心的物业管理 及配套生活设施的服务:从事鹿丹村停车场、“中兆花园”、“世纪豪庭”机动车场、龙岗区深惠路茂业城住宅小区停车场、福田区莲花西路香蜜湖豪庭停车场及罗湖区和平路3009号和平广场地下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在珠海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罗湖区“雍翠华府”的物业管理及配套生活设施服务。从事“东方时代广场”的物业管理。从事雍翠华府地下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从事该业务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另向工商部门申请);从事房屋中介业务。

      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2013年总资产约为72694万元,净资产约为10589万元,营业收入约为9518万元,净利润约为1627万元。

      公司名称: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 3月 22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总府街12号9F

      公司类型: 分公司

      负责人: 侯淑红

      营业期限:2011年3月22日至2044年12月9日

      营业范围: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及配套生活设施服务,机动车停放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成都茂业天地项目南区对外出租的28-44层写字间部分、物业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该物业坐落于成都市东御街19号,预测对外出租的28-44层写字间部分的建筑面积约为32954.67㎡。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

      甲方: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主要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茂业天地南区物业对外出租的28-44层写字间部分、公用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商场、地下停车场、避难层以及甲方自用的写字间由甲方自行管理,第8-26层酒店由甲方委托经营的酒店管理公司自行管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17 年 5月 14日止,共计三年服务期。

      (3)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1)对乙方接受委托管理的第28-44层写字间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承租户(物业使用人)按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人民币19.5元/平方米/月收取,不含公共区域水电气费,此费用由甲方负责向承租户收取;对前述写字间,在甲方尚未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由乙方提供免费物业管理。

      2)对乙方承担的公用区域管理发生的公共费用以及乙方对共有设备设施维护产生的维护维修费用,由甲方、乙方按照各自管理建筑面积占比承担。

      3) 甲方自行承担该物业所产生的水电气费。对乙方接受委托管理的第28-44层写字间的承租户实际使用按表计量的水电气(如有)费交纳至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内。

      4) 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价格调整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但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进行协商沟通,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执行。

      (4)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它原因,致使未能达到协议规定的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3)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本协议条款之规定按时交纳各项费用,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无故拖欠应交费用,乙方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①超过交纳期限,每天计收未交款项总和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至交清欠款日止;如所交金额不足够同时支付拖欠费用及违约金的,将累计计收违约金。

      ②经书面通知在一定期限内仍不交纳,通过法律手段追索。

      ③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定价政策

      双方经友好协商,并参考茂业天地项目所在区域内同类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水平进行定价。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专业从事物业经营管理的公司,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崇德物业成都公司为公司茂业天地项目南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将提升项目的综合品质及整体招商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前,我们已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并对本次关联交易表示认可,现就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及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于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议案》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客观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与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会签字确认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物业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编号:临2014-20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15:00—17:00举行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当天内容将围绕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同时,从5月23日至6月3日期间,将作为2014年我司董秘值班周,在此期间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公司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高宏彪、董事会秘书郑怡、证券事务代表周烨。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