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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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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4-01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 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4月16日公告,本次会议于2014年5月16日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的股份为36,47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65%。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和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3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作了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永爱女士、尤建新先生因故未能参加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刘海英女士、高金华先生代为宣读其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