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4-1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10:00。
3、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旭亮先生因公出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黄冠志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8人,均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勤上光电股东。上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3,129,015股,占勤上光电股份总数的35.5323%。
公司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高向阳律师、戴毅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29,0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29,0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29,0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29,0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29,0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29,0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29,0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3,129,0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3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14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