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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17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5月19日在泰豪信息大厦B座5楼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从5月9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长春泰豪等子公司股权资产包转让至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为集中资源发展公司智能电力产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长春泰豪等子公司股权资产包(以下简称“资产包”)转让给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包包括本公司持有长春泰豪电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江西清华泰豪微电机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持有济南吉美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长春泰豪等子公司股权资产包转让至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邹映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邹映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邹映明先生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增补董事时为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杨剑先生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增补公司总裁杨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杨剑先生,1979年10月出生,南昌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3年-2004年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机产品事业部销售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任江西泰豪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兼任南昌ABB泰豪发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任公司副总裁,2013年11月29日至今任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董事的变更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邹映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属正常工作调整原因。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杨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公司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4年6月10日(周二)上午9:30时整,在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18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长春泰豪等子公司股权资产包

    转让至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长春泰豪等子公司股权资产包(以下简称“资产包”)转让给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装备公司”)。

    ●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毛勇先生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转让有利于集中资源发展公司智能电力产业。

    一、关联交易概述

    资产包包括本公司持有长春泰豪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泰豪”)100%股权、持有江西清华泰豪微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微电”)100%股权以及持有济南吉美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吉美乐”)100%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资产包中各项资产经审计的总资产合计为19055.41万元,净资产合计为8635.32万元,营业收入合计为12690.77万元,净利润合计为-38.48万元。

    本次交易受让方泰豪装备公司系本公司和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设立的由泰豪集团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泰豪集团占注册资本60%,本公司占注册资本40%),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B座9层

    法人代表:毛勇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装备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资产包包括本公司持有长春泰豪100%股权、持有江西微电100%股权以及持有济南吉美乐100%股权。

    长春泰豪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毛勇,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966号,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民用雷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的研究、生产及销售。截止2013年12月31日,长春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5531.14万元,净资产590.31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005.18万元,净利润-437.79万元。

    江西微电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曾智杰,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工业园区,该公司主要从事小微型发电机及其他机电设备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西微电经审计的总资产5376.07万元,净资产1611.8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5636.08万元,净利润21.75万元。

    济南吉美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17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军,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677号4号楼,该公司主要从事小微型电源设备新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等。截止2013年12月31日,济南吉美乐经审计的总资产8148.20万元,净资产6433.1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049.51万元,净利润377.5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分别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长春泰豪、江西微电和济南吉美乐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分别出具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长春泰豪电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4]第01-081号),《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江西清华泰豪微电机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4]第2014号)和《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济南吉美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4]第01-079号)。长春泰豪经评估的净资产为612.09万元,江西微电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619.83万元,济南吉美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6522.68万元,资产包净资产评估值合计为8754.60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资产包转让价格为8754.60万元,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资产包中各项资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集中资源发展公司智能电力产业。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5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将长春泰豪等子公司股权资产包转让至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张蕊女士、熊墨辉先生、夏朝阳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及公平性发表了意见,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1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时间:2014年6月10日(周二)9: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3日(周二)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6月10日(周二)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4 年6月3日(周二)

    4、现场会议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邹映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推选杨剑先生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6月4日至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B座五楼

    邮编:330096

    联系人:杨洁芸、吕玢邠

    电话:(0791)88110590

    传真:(0791)88106688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股东大会上的各项决议:

    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邹映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关于推选杨剑先生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4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590泰豪投票14A股股东

    2、买卖方式:均为买入。

    3、表决方式: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14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4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99.001股2股3股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1股2股3股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1股2股3股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001股2股3股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4.001股2股3股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001股2股3股
    6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001股2股3股
    7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7.001股2股3股
    8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001股2股3股
    9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9.001股2股3股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01股2股3股
    11关于邹映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11.001股2股3股
    12关于推选杨剑先生任公司董事的议案12.001股2股3股
    13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3.001股2股3股
    14关于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4.001股2股3股

    4、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若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90买入99.00元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90买入1.00元1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发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90买入1.00元2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90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