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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4-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4-临01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林广茂先生通过邮件转发的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其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0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3年1月起,林广茂账户与“赵某”账户大量买入本公司股票,且林广茂操控“赵某”账户买卖股票。2013年3月6日,“林广茂”、“赵某”两个账户合计持有本公司31,577,884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5.31%(首次超过5%),截至中国证监会调查日,合计持有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超过5%。林广茂未就该两账户合计持股达到5%比例事项履行相关报告义务,通知本公司并予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林广茂责令改正,给予其警告并处以罚款。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