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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41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5月12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宋金球、刘斌、李书锋、杨春明、杨向东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李书锋先生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核实相关数据的工作计划及预算的议案》(公告编号2014-039)。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工作计划(公告编号2014-032),公司拟聘请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进行落实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的工作,相关工作费用人民币50万元;公司拟聘请 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进行落实法律纠纷对公司2013年年报影响及后续追踪解决的工作,相关工作费用人民币100万元。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对相关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查需要,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拟对部分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对廖小庆先生离任审计结果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对公司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廖小庆先生的离任审计结果。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廖小庆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参与或袒护违规行为、没有对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廖小庆先生已经完整的进行了离任交接。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上述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4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13年

      年度报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为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能及早发布,公司积极与各方面进行协商。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核实相关数据的工作计划及预算的议案》(公告编号2014-039),议案中说明:“只有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公正、客观的核查后,才能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依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工作计划积极寻找中介机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其进行落实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的工作;公司已与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其进行落实法律纠纷对公司2013年年报影响及后续追踪解决的工作。因缺少相关经费,相关工作暂无法开展。

      自2014年3月至今,公司本部账户中可支配资金为零。2014年5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提请公司第一大股东垫付相关款项的提议,公司第一大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垫付针对公司2013年年报调查费用人民币360万元(公告编号2014-03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垫付的相关费用。

      公司将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2013年年报工作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