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千足珍珠 公告编号:临2014-21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四届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4日。公司董事长陈夏英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195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712%。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195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7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519599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519599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519599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2519599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13年利润不分配,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2519599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2519599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2519599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