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2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1,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1,7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7,06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026 | 郑铁江 |
2 | 01*****562 | 王亚娟 |
3 | 01*****467 | 惠宁 |
4 | 01*****423 | 郑江 |
5 | 01*****151 | 徐卫 |
6 | 01*****049 | 刘炎明 |
7 | 01*****757 | 程国良 |
8 | 01*****021 | 朱宇琴 |
9 | 01*****100 | 翁建飞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2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58,074,187 | 44.10% | 46,459,349.60 | 104,533,536.60 | 44.10% |
04 高管锁定股 | 58,074,187 | 44.10% | 46,459,349.60 | 104,533,536.60 | 44.1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3,625,813 | 55.90% | 58,900,650.40 | 132,526,463.40 | 55.90% |
其中未托管股数 | 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总股本 | 131,700,000 | 100.00% | 105,360,000.00 | 237,060,0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37,06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7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咨询电话:0510-86015188
传真电话:0510-86013255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