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4年5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B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8版:信息披露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4-025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五路海岸大厦东座新桃园酒店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6人,代表股份241,26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9,757,400股的32.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41,266,1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41,266,1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41,266,1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41,266,1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13年度拟以股份总数739,75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438,544.4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241,266,1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41,266,1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241,266,1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41,266,1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266,152股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许志刚 孙民方

      3、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