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4-4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2014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2014年4月29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黄飞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5,897,651股,占公司总股本698,652,312的40.92%。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十二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6,286,621股。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5,897,6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5,897,6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85,897,6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5,897,6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85,897,6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5,897,6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5,897,6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八)、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44,830股,回避284,552,82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44,830股,回避284,552,82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通过《关于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提供担保额度、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44,830股,回避284,552,82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一)、通过《关于提名汪军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5,897,6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二)、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5,897,6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