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金改下一步继续推进“三权”创新
2014-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高翔 ○编辑 孙忠
昨日,丽水市市长黄志平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三权”抵押贷款创新,完善确权、发证、登记、评估以及担保等配套机制建设。2014年争取“三权”抵押贷款新增15亿元以上。
此前,农户申请贷款,没有资产可以抵押。央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行长孔祖根表示,抵押的基础,是产权的明晰。结合丽水“九山半水半分田”的现实,林地是丽水农民最大的资产,接着林地确权的契机,林权抵押贷款成为丽水的切入点。
在市县两级,丽水建立了“三中心一机构”:林权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林权交易中心、森林调查评价机构,从而建立了从林权的评估、登记、抵押担保到发生不良处置的一系列机制。截至一季度末,丽水累计发放了林权抵押贷款11.24万笔,贷款余额36.19亿元,居全省首位,惠及林农20余万,不良率为0.15%。
顺着“产权融资”的思路,丽水在林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又研究出台了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管理办法,与林权抵押贷款一道构成了“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初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产权融资体系。
如针对从农户手中流转了土地的农产品合作社,即可通过县(市、区)农业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借款人凭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就能到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抵押标的为土地流转经营权以及地上的温室大棚等附着物。
孔祖根表示:“城市居民能贷款,因为有产权清晰的房子做抵押。而此前农民的林地、土地、农房等资产的产权并不清晰,评估较难,出现不良后也不易处置。唤醒农民的沉睡资产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做确权、发证、评估、抵押、担保等一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