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临2014-023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涉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了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十点;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李云鹏副董事长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8 | |
其中: | A股股东人数: | 5 |
H股股东人数: | 63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534,406,834 | |
其中: | 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5,313,743,944 |
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20,662,89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17% | |
其中: | 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2.01% |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16% |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呈股东大会的各项预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中国远洋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之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534,406,834股。其中:赞成票数5,533,574,281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850%;反对票数0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票数832,553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150%。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之预案。
2、审议《中国远洋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之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534,406,834股。其中:赞成票数5,533,374,281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813%;反对票数200,000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36%;弃权票数832,553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150%。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之预案。
3、审议以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中国远洋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之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534,406,834股。其中:赞成票数5,533,574,281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850%;反对票数0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票数832,553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150%。
审议批准了以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中国远洋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之预案。
4、审议中国远洋2013年度利润分配之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534,406,834股。其中:赞成票数5,533,463,981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830%;反对票数278,000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50%;弃权票数664,053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120%。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2013年度利润分配之预案。
5、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4年度境内审计师,以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4年度境外审计师之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534,406,834股。其中:赞成票数5,533,571,981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849%;反对票数174,800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32%;弃权票数660,053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119%。
审议批准了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4年度境内审计师,以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4年度境外审计师之预案。
6、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之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534,406,834股。其中:赞成票数5,532,960,481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739%;反对票数462,300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84%;弃权票数984,053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178%。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之预案。
7、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人选等议案
经股东大会按照相应通知列明的方式对《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之预案》、《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提名之预案》以及《审议委任傅向阳先生担任中国远洋股东代表监事之预案》的审议,选举李云鹏、孙家康、叶伟龙、姜立军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选举马泽华、孙月英、王宇航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选举范徐丽泰、邝志强、鲍毅(Peter Guy BOWIE)、杨良宜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具体得票情况如下:
姓名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马泽华 | 5,521,017,119 | 99.7581% | 12,420,329 | 0.2244% | 980,053 | 0.0177% |
李云鹏 | 5,522,650,119 | 99.7876% | 10,787,329 | 0.1949% | 980,053 | 0.0177% |
孙月英 | 5,512,653,902 | 99.6070% | 20,783,546 | 0.3755% | 980,053 | 0.0177% |
孙家康 | 5,521,017,119 | 99.7581% | 12,420,329 | 0.2244% | 980,053 | 0.0177% |
叶伟龙 | 5,519,126,822 | 99.7239% | 14,273,959 | 0.2579% | 980,053 | 0.0177% |
王宇航 | 5,520,978,152 | 99.7574% | 12,422,629 | 0.2245% | 980,053 | 0.0177% |
姜立军 | 5,521,506,041 | 99.7669% | 11,894,740 | 0.2149% | 980,053 | 0.0177% |
范徐丽泰 | 5,533,429,781 | 99.9823% | 291,000 | 0.0053% | 660,053 | 0.0119% |
邝志强 | 5,393,473,109 | 97.4535% | 139,927,672 | 2.5283% | 980,053 | 0.0177% |
鲍毅 | 5,533,207,148 | 99.9783% | 263,300 | 0.0048% | 980,053 | 0.0177% |
杨良宜 | 5,533,209,446 | 99.9784% | 261,000 | 0.0047% | 980,053 | 0.0177% |
选举傅向阳、马建华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孟焰、张建平为本公司独立监事。具体得票情况如下:
姓名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马建华 | 5,486,076,404 | 99.1242% | 3,302,640 | 0.0597% | 898,442 | 0.0162% |
傅向阳 | 5,484,735,074 | 99.0999% | 4,170,926 | 0.0754% | 1,371,486 | 0.0248% |
孟焰 | 5,489,010,244 | 99.1772% | 368,800 | 0.0067% | 898,442 | 0.0162% |
张建平 | 5,489,004,244 | 99.1771% | 368,800 | 0.0067% | 898,442 | 0.0162% |
注:
1. 参5月4日公司关于增加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临时预案暨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宋大伟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参加公司监事选举。本次会议第7.1项预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数175,828,150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3.1769%;反对票数368,800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67%;弃权票数898,442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162%。
2.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上述各项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且已按照本次会议通知列明的表决方式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境内外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代表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4-024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 年5 月20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 号远洋大厦1226会议室及香港中远大厦5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十一名,其中独立董事四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李云鹏副董事长主持,会议通知及材料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发送各位董事,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批准了选举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之议案。
1、批准马泽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批准李云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并批准了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人员组成之议案。调整后的中国远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人员组成为:马泽华(主席)、李云鹏(副主席)、孙月英、孙家康、叶伟龙、王宇航、姜立军。
三、审议并批准了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之议案。调整后的中国远洋董事会5个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鲍毅(主席)、李云鹏、姜立军
风险控制委员会:孙家康(主席)、王宇航、鲍毅
审核委员会:邝志强(主席)、孙月英、杨良宜
薪酬委员会:范徐丽泰(主席)、叶伟龙、邝志强
提名委员会:杨良宜(主席)、姜立军、范徐丽泰
四、审议并批准了聘任中国远洋总经理及委任董事会秘书之议案。
1、继续聘任姜立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并与公司续签《总经理服务协议》;
2、继续委任郭华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与公司续签《董事会秘书服务协议》。
上述职务任期均自2014年5月20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
五、审议并批准了聘任中国远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之议案。
1、继续聘任许遵武先生、万敏先生、王兴如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分别与公司续签《副总经理服务协议》;
2、继续聘任唐润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与公司续签《财务总监服务协议》。
3、继续聘任王晓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并与公司续签《总经理助理服务协议》
中国远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的任期均自2014年5月20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4-02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远洋”)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 年5 月20 日在北京远洋大厦1515A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 名,实际6 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及材料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印发各位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本次会议一致批准了如下决议:
选举傅向阳监事为中国远洋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