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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2014-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4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发布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现将第三项议案表决结果补充公告如下:

      三、关于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止与呼伦贝尔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海拉尔“天顺新城”房地产项目合作关系、退出“天顺新城”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2011年9月公司所属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与呼伦贝尔天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海拉尔“天顺新城”二、三期房地产项目协议书,联合开发该项目。该项目位于海拉尔市新火车站对面,于2012年3月26日破土动工,现主体工程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建筑安装工程。该项目投资概算12亿元,截止2014年4月末已经完成投资6.64亿元,其中:鑫都公司投资本金3.95亿元,天顺公司投资2.69亿元。目前全国房地产市场总体疲软,一、二线城市房价开始回落。“天顺新城”项目所在地海拉尔是一个旅游城市,人口流动季节性特点显著,常住人口只有35万,市场需求不足,目前房价已经开始下降,存在项目销售、回款较慢的风险。海拉尔“天顺新城”二、三期项目后期开发尚需投入资金5亿元左右,按照合作协议我方还需投入约3亿元,存在资金筹措风险。由于合作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了未按约定的投资比例注资、销售款未按时存入双方指定账户等问题,存在合作纠纷风险。目前双方合作开发难以推进,天顺公司有独自开发该项目的意愿。

      鉴于公司所属子公司鑫都公司与天顺公司联合开发的海拉尔“天顺新城”房地产项目目前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规避经营风险,拟终止与天顺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关系、退出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将原来双方联合开发的合作关系,变更为天顺公司欠鑫都公司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

      为高效推进本项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鑫都公司终止与天顺公司联合开发“天顺新城”房地产项目合作关系、退出“天顺新城”房地产项目的相关事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4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226号)及《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2013年的事后审核补充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305号)的要求,本公司及年审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函件中所提事项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的性质,即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或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财务报表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明确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的性质,同时就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广泛性作出判断。

      会计师说明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说明》(详见附件1)。

      二、请补充披露:

      (一)导致公司2013年土地租金收入变动的原因。

      本公司说明如下:

      2013年公司实现土地承包费收入228,673万元,比2012年增加27,910万元,增加的原因系: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治理以及对农户农业机械等补贴增加,相应提高了土地承包费收费标准。

      (二)实物地租收取和再销售的定价依据和盈利模式。

      本公司说明如下:

      公司土地承包采取货币地租和实物地租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农业分公司对水田采取实物地租方式发包,根据土地等级、水利条件和地理位置等确定每亩缴纳水稻数量,同时规定上交水稻实物的品质(水分和杂质)标准,参照市场价格和国家保护价计量存货成本。销售水稻实物根据水稻品质,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销售价格与水稻成本之间差额形成销售利润(或亏损)。

      三、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为持股98.55%的子公司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米业)提供担保余额320,000万元。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将所持有北大荒米业全部股权转让给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并已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手续。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担保事项有何具体安排。

      本公司说明如下:

      截至2014年4月10日,公司为北大荒米业提供担保余额305,000万元。现公司与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北大荒米业和银行债权人按照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和《承诺函》以及《变更保证人协议》等约定,正在积极办理解除公司对北大荒米业银行金融债务担保责任。

      四、你公司2013年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对浩化分公司、农业分公司、纸业公司、龙垦麦芽公司、鑫亚公司和希杰公司分别计提减值准备6,418万元、232万元、6,808万元、3,752万元、4,544万元和1,479万元。请你公司和年审会计师就减值资产明细、计提依据和其公允性进行说明。

      本公司说明如下:

      (一)浩化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418万元,其中:

      1、针对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1,003万元。

      (1)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772万元,由于价格存在争议,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预计款项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沈阳锋烨兴经贸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644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413万元,本次补提231万元,为无法取得发票的仓储费。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7万元

      2013年末,浩化存货盘点小组对供应公司仓库和设备部备品备件库的库存物资进行了实地盘点,其中长期积压和淘汰物资金额为425万元,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生产系统经过多次工艺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改造,部分物资因型号和材质发生变化而无法继续使用。经盘点小组进行评估、询价,按市场价格70%的比例297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18万元

      (1)计提报废资产减值准备1,703万元

      年末固定资产盘点,发现部分固定资产由于经过多次工程技术改造对不需用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拆除已经报废或毁损,存在减值迹象。浩化分公司委托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类资产进行了估价,并由其出具了减值测试估价报告书,资产原价15,712.78万元,净值1,858.49万元,计提减值1,702.85万元。

      (2)计提甲醇车间闲置设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15万元

      甲醇系统自2009年1月停产以来,设备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存在减值迹象。浩化分公司委托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甲醇车间闲置设备等资产进行了估价,并由其出具了减值测试估价报告书,资产原价15,284.26万元,净值8,283万元,可收回金额4,868.32万元,计提减值准备3,414.68万元。

      (二)农业分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2万元

      1、勤得利分公司对部分陈旧过时、长期闲置不用,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要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86.35万元,

      2、庆丰分公司对毁损且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6万元。

      (三)纸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808万元,其中: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51万元,其中:

      (1)稻草、苇子等原材料由于风吹雨淋等原因已经腐烂、变质,计提跌价准备1,177万元;

      (2)计提修理用备件跌价准备234万元;

      (3)计提纸张(发出商品,时间较长)跌价准备40万元。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308万元。纸张销售市场持续低迷、经营亏损严重,导致现已停产一年多。生产机器设备及厂房由于长时间停用,造成生锈、腐蚀损失较大,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5,30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293万元、机器设备4,006万元、运输工具3万元、办公设备及其他6万元。

      3、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9万元。洗草水回收项目(余额98万元)已完工但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且无人维修,经减值测试后计提50%减值准备49万元。

      (四)龙垦麦芽公司计提资产减值3,752万元,其中:

      1、针对单项金额重大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111万元,其中:

      (1)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提315万元

      总借款5,000万元,2012年末已提坏账准备2,306万元。扣除2011年中青公司付龙垦麦芽利润未计入损益挂账594万元后(2013年末余额4,406万元),欠款余额2,100万元按账龄法(三年)15%计提坏账准备315万元[(5,000-594-2,306)*15%]。

      (2)海南鹰力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计提125万元

      总借款2,500万元,2012 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750万元,按法院判决能还款1,625万元(2013年已还款到账1,000万元,2013年末欠款余额1,500万元)此次计提坏账准备125万元(2,500-750-1,625)。

      (3)阿尔山市金仓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计提671万元

      其他应收款余额1071万元,此欠款为外蒙基地粮款,存在争议。2013年10月17日,对方签订还款协议,约定12月20日回款500万元或者大麦5000吨。进入11月中旬后,金仓公司一直没有回运大麦。经检察院协助,11月30日,张国军签下保证书;12月1日,双方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机械)、质押机械场地借用合同,质押资产价值约 400万元。由于还款合同没有执行,欠款风险进一步加大。按谨慎性原则,2013年末公司将扣除质押价值400万元后,剩余671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25万元,其中:

      (1)计提大麦芽跌价准备2,058万元

      ①麦芽总部年末进行减值测试补提1,360万元(未包装麦芽45631.55吨,计提跌价准备1344.7万元;已包装麦芽913.03吨,计提15.6万元);

      ②秦皇岛麦芽公司年末减值测试(未包装国产麦芽5,558.68吨、未包装澳麦芽16,898.15吨、未包装法麦芽2,439.45吨、已包装澳麦芽678.54吨),本次计提跌价准备698万元。

      (2)龙健绿源饮品有限公司年末库存啤酒4,885箱,经过减值测试,计提跌价准备53万元。

      (3)计提大麦跌价准备193万元

      ①麦芽公司总部计提跌价65万元(国产大麦951.5吨);

      ②秦皇岛麦芽公司计提跌价128万元(澳麦3,060.67吨、法麦363.71吨)。

      (4)友谊分公司计提存放时间较长的原煤(450吨)跌价18万元。

      (5)计提包装物跌价准备103万元

      ①龙健绿源饮品有限公司停产,其包装物印制“北大荒”标志,其他企业不能使用,全额计提跌价87万元;

      ②友谊分公司2009年购进的仓储用穴子、席子由于存放时间过长自然毁损全额计提跌价11万元和计提纺织袋等跌价5万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为其所属友谊分公司停产闲置设备按净值50%计提减值准备。

      4、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6万元。为麦芽公司持股比例20%的参股子公司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五)鑫亚经贸公司针对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4,544万元,其中:

      1、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个别认定补提坏账准备296万元。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6,472万元,2012年已计提坏账准备2,167万元(其中大额计提1873万元)、2013年专项计提减值2,800万元(上半年计提),其余金额本次按年限法补提296万元。

      在2013年5月份对账过程中,青枫亚麻公司负责人王熙刚提出由鑫亚经贸公司补给其亏损3,000万元,冲减其欠款,并出示说明给公司相关人员过目,据过目人员称,说明内容是鑫亚公司销售给青枫亚麻公司4,071吨亚麻后,又将其中的2,938吨亚麻加工成纱,鑫亚公司承诺将承担青枫亚麻销售后的亏损,说明记载出具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盖了鑫亚经贸公司的公章。经查询,鑫亚公司无此说明的盖章记录,也无此说明的存档。青枫亚麻称补偿的原因是销售给其的4071吨亚麻,没有给其亚麻而是鑫亚拿去九三等工厂加工了,他们拿到的纱,卖纱亏损了3,000万元。经鑫亚公司业务人员计算,如果加工成纱然后出售亏损额约为2,800万元。现鑫亚公司已经起诉青枫亚麻公司。鑫亚公司虽然没有放弃该债权的追索,但如果以上说明如法律最终认可,鑫亚公司将有2,800万元的应收款无法收回,因此鑫亚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在2012年计提减值2,167万元的基础上,专项计提减值2,800万元,其余金额按年限法补提296万元,2013年共计提减值3,096万元。

      2、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重大个别认定补提坏账准备4,248万元。

      (1)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计提1,550万元

      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0,000万元,2012年已提减值9,030万元(其中专项计提6,979万元),2013年专项计提减值7,470万元(上半年计提),其余本次按账龄法计提1,550万元。

      目前,公司已无法与乔治、王秉栋本人取得联系。经核查,乔仕公司工商登记住所地双城市车站街利民小区西边门市11号为该公司租赁使用,租赁合同于2008年签订,租赁期为一年,期满后未再续约。该公司原在哈尔滨市群利开发区远大都市明珠小区(齿轮路附近)8号楼3单元1501室有一处办公场所,为租赁使用,但已于2013年7月搬离。现公司虽与乔仕公司一名财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取得联系,但该二人均称无法联系上乔治、王秉栋。且据自双城市税务部门了解信息,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欠付税款合计约2127万元,双城市税务部门已依法对该公司于双城市开立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具体冻结金额不详。

      被乔仕公司挪用的1.9亿元资金存在回收风险。5亿元资金汇入乔仕公司账户后,乔仕公司向岱旸公司提供了由道里区棚改办出具的总金额为5亿元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相对应的银行汇款票据复印件。后经核实其中只有3.1亿元是真实的,1.9亿元并没有打入道里区政府拆迁办。1.9亿元的去向(乔仕公司人员提供): 2011年返还岱旸公司投资收益及利息6,978万元;付给振北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北策划”)土地转让款7,000万元; 2012年3月支付鑫亚公司郑军华个人账户1,200万元;暗补动迁户款共计3,243万元;其他579万元支付了各项费用。

      鉴于以上原因,岱旸公司之前投入并被乔仕挪用的1.9亿元收回风险加大,除去双方共管账户进账的2,500万元,其余1.65亿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12年已计提减值9,030万元, 2013年专项计提减值7,470万元,其余按账龄法计提1,550万元,2013年合计计提9,020万元。

      (2)鸡东忠旺粮库本次计提320万元

      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646万元,2012年已计提减值4,634万元,2013年上半年计提1,692万元,本次计提320万元。

      ①2013年4月23日鑫亚派人与忠旺对账,发现忠旺粮库帐面数与鑫亚帐面数相差很大,忠旺粮库账面显示欠鑫亚1,302万元,按忠旺粮库的说法实际是鑫亚欠其231万元。

      ②另外鑫亚公司凭据青冈志德公司替忠旺粮库还款4,000万元,减少了忠旺粮库债权,但此款出自鑫亚公司自有资金。目前鑫亚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③依据鑫亚公司与盛和沣公司合同约定,鑫亚公司承担货物入筒仓前的一切成本与费用,而鑫亚公司货物交付方式系由供货方鸡东县忠旺粮库直接将货物发送至指定地点,鑫亚公司亦在与鸡东县忠旺粮库的合同中约定所发生的运费、租车费及保险费等其他费用由鸡东县忠旺粮库支付,但是鸡东县忠旺粮库未曾支付相应租车费。宁盛和沣起诉了鑫亚公司,根据法院判决鑫亚公司应支付给辽宁盛和沣垫付租车费3164331.8元、诉讼费35,667元,两项合计3,200,008.80 元。据鑫亚公司与鸡东县忠旺粮库就向盛和沣公司发送玉米所签订的《玉米委托收购协议》之约定,玉米运送至指定港口所发生的运费、租车费及保险费等其他费用由鸡东县忠旺粮库支付。鑫亚公司在向盛和沣公司支付租车费3,200,008.80 元后,有权向鸡东县忠旺粮库进行追索,故对鸡东县忠旺粮库应收账款余额予以调增3,200,008.80 元,同时全额计提应收款减值准备320万元。

      综合上述原因,虽然鑫亚公司没有放弃债权的追索,但由于该业务联络人于洪伟隐匿,该项应收款6,646万元收回预计存在风险,全额计提减值,2012年已计提4,634万元,2013年计提减值2,012万元。

      (3)嫩江县嫩兴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本次计提1,121万元

      其他应收款余额1,121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根据2013年5月12日亚德公司与嫩江嫩兴公司谈判纪要,嫩江嫩兴公司应一次性返还14,358,844.97元。2013年12月25日嫩江嫩兴公司出具说明称之前确认给亚德公司的煤炭因亚德公司单方终止合同,货权确认单无效,因此将暂估煤炭51,500.33吨冲回预付款,另有北安旭鑫公司代嫩江嫩兴还款1,070万元。余额内容主要为谈判纪要免除的资金占用费及利润等,具体如下:

      ①已在2012年计入账内的利息为931万元,谈判纪要最终确定应收利息为202万元,差额729万元在余额中。

      ②2011年10月亚德公司从嫩江嫩兴调出煤炭4523.52吨,谈判纪要约定金额为255万元。

      ③剩余136万元,是谈判纪要约定应收取的利润与已进账利润的差。

      因此,以上金额嫩江嫩兴公司返还的可能性很小。

      (4)哈尔滨志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本次计提1,257万元

      其他应收款余额2,042万元,计提减值1,257万元。2013年末志才公司账面欠款余额2,042万元,其终端客户欠款6,056万元,合计8,098万元,通过双方代表对账最后确定欠款为6,841万元(原确定欠款金额7,197万元,包含了其暂估入库煤炭356万元),差额1,257万元。据2013年12月23日的对账协议及亚德公司总经理付饶和已离职的会计徐刚表述,该差额为以前年度多计入账内利息426万元、多做的利润616万元、为亚德公司办照40万元、替强生公司客户桦南凯华还账175万元。以上金额得以返还的可能性很小。

      (六)希杰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79万元

      根据中通诚(黑龙江)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希杰公司的资产评估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经过减值测试,停产机器设备已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金额2,981.69万元,以前年度已提减值准备1,503.01万元,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78.68万元。

      公司依据资产实际状况,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是充分合理和公允的,反映了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未来健康、持续发展。

      会计师说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2013年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详见附件2)。

      五、公司2013年年报现金流量表中披露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包括往来款10.76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包括往来款10.08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上两项往来款的明细。

      本公司说明如下:

      (一)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往来款

      金额:元

      ■

      (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往来款

      金额:元

      ■

      六、请会计师说明对你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的具体准则依据。同时请公司说明以上否定意见对公司的影响和解决措施。

      本公司说明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否定意见的事项均由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公司”)财务重大缺陷所导致,不涉及除米业公司以外的公司所属其他分、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布之后,2014年3月29日,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按照与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办理完毕股权出售及关联交易的各项手续,农垦集团向公司支付了股权交易的转让价款,并与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确认书》,双方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发布《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交易的公告》。

      现公司对米业公司从法律形式及实质上均已全部丧失控制权,对否定事项内容公司很难再进行调查了解。协议规定及农垦集团向公司出具承诺均称,“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与本次交易的米业公司股权相关的米业公司亏损、损失、或有负债以及会计师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出具审计报告时的保留事项等农垦集团均已知晓,农垦集团承诺由米业公司及农垦集团承担。如因此造成北大荒股份任何经济损失,农垦集团承诺将对北大荒股份进行全额补偿”,因此,因米业公司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已随股权交易的完成全部消除。

      会计师对本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的具体准则依据详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的说明》(附件3)。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