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4-034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沧州建投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沧州市广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润公司”)与沧州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建投”)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广润公司拟向沧州建投转让其持有的沧州建投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广润”)70%的股权,并确定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协议金额为人民币65,359,379.04元。
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沧州建投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2014-027)
二、交易履行情况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广润公司已收到本次出售建投广润70%股权所涉及的全部转让款项,合计人民币65,359,379.04元。公司于5月19日收到建投广润发来的完成股权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可以获得约1100万元(税前)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关于出售沧州建投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交易事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4-035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名,代表股份132,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6%。
4、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 时,会期半天。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6、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份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0层大会议室。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聘任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新任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克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间自2014年5月20日至2016年7月7日止。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1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汝华、甄铁军
3、律师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