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 临2014-015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4,727,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2%。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邢亚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4,727,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4,727,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报及摘要的说明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4,727,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4,727,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本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2,909,009.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5,193,753.43元,2013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8,102,762.6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由于公司201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254,727,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4,727,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销售45300万元;采购51200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情况:同意1,429,8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回避)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254,727,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指定网址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编号为临2014-007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29,8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回避)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建设募投3万吨/年环己酮项目及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同意对募投3万吨/年环己酮项目建设项目进行停建并对其项目进行清理核算,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处置,同时将尚未投入的523万元资金变更其用途做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10.01终止建设募投3万吨/年环己酮项目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254,727,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02将闲置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254,727,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