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8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7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小艳女士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5月16日,罗小艳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公司2,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67%,占公司总股本的1.1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并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5月16日起至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二、实际控制人历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为罗小艳女士、李志江先生、李驰女士,李志江系罗小艳之配偶,李驰系罗小艳与李志江之女,其中:罗小艳直接持有公司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5%;李志江直接持有公司25,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7%,通过乌鲁木齐江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5,000,000股,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0,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1%;李驰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罗小艳、李志江、李驰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76,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5%。上述实际控制人历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1、2013年7月4日,李志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公司2,9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11.31%,占公司总股本的1.65%)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质押给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质押期限自2013年7月4日起至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2、2014年1月27日,李志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公司1,3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5.07%,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质押期限自2014年1月27日起至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3、2014年3月7日,李志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公司1,3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5.07%,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质押期限自2014年3月7日起至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4、2014年3月7日,罗小艳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公司1,3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4.33%,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质押期限自2014年3月7日起至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截至本公告日,罗小艳累计质押公司股数3,3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1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88%;李志江累计质押公司股数5,5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21.45%,占公司总股本的3.13%,二人累计质押公司股数8,8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15.82%,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