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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4-020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分案已获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帐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0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送(转)股于2014年5月29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01*****388朱丽霞
    200*****704朱宝松
    308*****414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408*****419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本次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2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公积金

    转股

    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65,812,50043.87565,812,500131,625,00043.875
    高管锁定股65,812,50043.87565,812,500131,625,00043.875
    二、无限售流通股84,187,50056.12584,187,500168,375,00056.125
    三、股份总数150,000,000100.00150,000,000300,000,000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0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

    咨询联系人:吴建海

    咨询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电话:0571-86319217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