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4-26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圣爵菲斯大酒店欢城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龙秋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人,代表股份368,308,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9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68,30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68,158,45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对14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68,30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368,30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68,30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68,30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68,30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回避表决。同意125,545,7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368,30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邹华斌、甘露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管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5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