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08,000,000股增加至332,800,00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08,000,000元增加至332,800,00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并结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修订,《章程》修改对照表附后。 同时,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已发生变化,需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为方便有关变更手续的办理,公司授权办公室主任钱志伟先生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细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待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激励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拟调整高管薪酬。
本次调整对象为董事长、总裁、高级副总裁和副总裁。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本次调整前年薪(税前) | 本次调整后年薪(税前) |
陈卫东 | 董事长 | 现任 | 132,324 | 196,000+196,000*40%*(销售收入达成率*30%+利润达成率*70%) |
陆军 | 总经理 | 现任 | 132,324 | 168,000+168,000*40%*(销售收入达成率*30%+利润达成率*70%) |
邵国柱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7,168 | 100,000+100,000*40%*(销售收入达成率*30%+利润达成率*70%) |
王 军 | 财务总监 | 现任 | 86,808 | 96,000+96,000*40%*(销售收入达成率*30%+利润达成率*70%) |
顾洪钟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6,808 | 96,000+96,000*40%*(销售收入达成率*30%+利润达成率*70%) |
顾义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6,808 | 96,000+96,000*40%*(销售收入达成率*30%+利润达成率*70%) |
徐永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6,808 | 96,000+96,000*40%*(销售收入达成率*30%+利润达成率*70%) |
王汉明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86,808 | 96,000+96,000*40%*(销售收入达成率*30%+利润达成率*70%) |
丁继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6,808 | 96,000+96,000*40%*(销售收入达成率*30%+利润达成率*70%) |
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关联董事陈卫东先生、陆军先生、邵国柱先生分别回避表决。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此议案尚待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见5月27日公司披露于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附件:新旧章程条款对照表
原文 | 修订后的内容 |
封面2012年【7】月 | 封面2014年【5】月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8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20800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33,280万股。 |
在公司当年盈利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并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或说明,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
3、公司就利润分配、制订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等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采取网络投票或其他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若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现金分红预案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低于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的说明未分红/分红比例低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7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6月17日 上午9:30
2、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2日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 登记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 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6. 登记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3、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4、会议联系邮箱:info@jianghai.com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4年6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海股份”(002484)股票 股,拟参加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4年6月17日召开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4年6月12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