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2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5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刘连红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的一宗国有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锡锡国用(2010)第0135号】的部分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幢房屋【房屋产权证号为锡房权证锡山字第XS1000303716号】出售给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由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属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关联方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用于镇江红豆购物广场改造。贷款期限8年,以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物业镇江红豆购物广场的房产及土地进行抵押,同时追加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及镇江红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保证担保。
由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红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保证担保属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决定于2014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27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将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的一宗国有出让土地的部分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幢房屋出售给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科技”),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528.17万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通用科技进行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与通用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进行相应审批和信息披露。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出售公司一宗国有出让土地的部分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幢房屋资产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中与该出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未参加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公司与通用科技签订了《房屋土地买卖合同》,拟出售公司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的一宗国有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锡锡国用(2010)第0135号] 的部分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幢房屋 [房屋产权证号为锡房权证锡山字第XS1000303716号],出售价格为1528.17万元。
由于本公司与通用科技同属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因此上述资产出售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在2014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上述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四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五名非关联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资产出售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萃
注册资本: 55200万元
2、公司简介
通用科技是由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用科技成立于2002年8月,经营范围包括轮胎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橡胶制品、车辆内外胎及气门咀的制造、销售;帘子布、子扣布的制造、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通用科技总资产35.25亿元,净资产12.13亿元,营业总收入371711.02万元,净利润22031.7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公司出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的一宗国有出让土地的部分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幢房屋。该部分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具体情况如下:
1、锡房权证锡山字第XS1000303716号,房屋坐落:东港镇勤新村;建筑面积:6829.69平方米。
2、锡锡国用(2010)第0135号,土地座落: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面积:39246.90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出让;该块土地公司出售其中17557平方米。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8日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1043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及房屋的评估值为1528.17万元,其中6829.69平方米房屋账面价值573.13万元,评估价值608.57万元,评估增值35.43万元,增值率6.18%;17557平方米土地账面价值556.72万元,评估价值919.60万元,评估增值362.88万元,增值率65.18%。
土地评估增值362.88万元,增值率65.18%,主要是随着近年来无锡建设的大力发展、无锡土地交易的增长,无锡土地价值有了较大增长,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无锡市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13年),本次评估宗地区域位于无锡市新颁布的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内,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价值及市场转让价值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本次评估按新颁布的基准地价调整评估,导致评估增值。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出售一宗国有出让土地的部分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幢房屋,价格以该土地、房屋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出售金额为1528.17万元。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交割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即764.085万元;自房屋、土地权属证书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余款,即764.085万元。
(三)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经经双方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出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的一宗国有出让土地的部分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幢房屋。本次关联交易提高了公司资产利用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528.17万元,未达到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经董事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放弃行使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全票通过。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陶文沂先生、徐而迅女士、沈大龙先生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经过了具有资质中介机构的评估,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正、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符合有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1043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2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关联方镇江红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物业”)共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置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交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中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未参加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红豆置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用于镇江红豆购物广场改造。贷款期限8年,以红豆置业持有物业镇江红豆购物广场的房产及土地进行抵押,同时追加红豆集团及镇江物业的保证担保。
由于镇江物业与本公司同为红豆集团控股,因此上述保证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在2014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上述交易进行了认真审议,四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五名非关联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耀庭
注册资本:84200万元
2、公司简介
红豆集团是由周耀庭等47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周耀庭占红豆集团35.27%股份,为第一大股东。红豆集团成立于1992年6月,经营范围包括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的制造、设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红豆集团总资产247.59亿元,净资产78.63亿元,营业总收入1,689,095.27万元,净利润72,036.65 万元。
(二)镇江红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镇江红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镇江市东吴路288号生活馆西南侧-1层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萍
注册资本:100万
2、公司简介
镇江红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由2003年9月26日成立,出资方是无锡红豆物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家政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镇江物业总资产349.86万元,净资产-208.53万元,营业总收入896.32万元,净利润-150.63万元。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敏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红豆置业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红豆置业总资产328659.24万元,净资产7431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4173.97万元,净利润1146.91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红豆置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用于镇江红豆购物广场改造。贷款期限8年,以红豆置业持有物业镇江红豆购物广场的房产及土地进行抵押,同时追加红豆集团及镇江物业的保证担保。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关联方镇江物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红豆置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本次关联交易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取得贷款,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全票通过。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陶文沂先生、徐而迅女士、沈大龙先生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红豆置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向银行贷款融资,支持子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符合有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29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1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6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6月12日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关联方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6日。截止2014年6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证券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4、联系电话:0510-66868278
传 真:0510-88350139
联 系 人:王辉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关联方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