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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4—070号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国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的议案》

    2014年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议案,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广西钲德”)拟以5.16元/股的价格,约51,600万元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10,000万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黄国忠先生将持有上市公司12,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6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经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和黄国忠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的议案》。

    2014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变更为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六合逢春”)。

    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与第二大股东六合逢春实际控制人丁磊先生签署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其双方在黄国忠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持续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前提下,就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本运作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黄国忠先生为广西钲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持有上市公司2,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88%;丁磊先生为六合逢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18,107,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94%。黄国忠先生与六合逢春合计持有公司38,107,1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8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广西钲德、黄国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六合逢春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38,107,16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66%。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广西钲德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因六合逢春之实际控制人丁磊先生与黄国忠先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而构成的一致行动关系, 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黄国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六合逢春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国忠、谭志珩、阮永文、余保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重大事项相关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4-072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其他相关内部控制文件进行相应修改。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14-07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4--071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国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重大事项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4--072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重大事项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中重大事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

    公司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及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二)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表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拟修订为: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二)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表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未达到上述规定范围内的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拟修订为: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未达到上述规定范围内的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原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拟修订为: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4、原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关联股东回避申请。

    (二)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股东的争议时,由董事会临时会议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并决定其是否回避,该决议为终局决定。

    (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拟修订为: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在会议召集人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后,拟出席关联股东应以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说明,申报时间不得晚于股东参会的登记时间。在股东大会召开时,与该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在股东大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前,由会议主持人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必须回避。

    出现未申报关联关系且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原公司章程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选聘程序如下:

    (一)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可提名下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不足5%的股东可以联合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但联合提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累加后应达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以上。

    (二)由公司上届董事会将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交由股东大会表决。

    (三)代表职工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拟修订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1、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出6名非独立董事建议名单;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连续12个月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形成审查报告和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1、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提出拟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建议名单,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2、由公司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3、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6、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拟修订为: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应规定明确的授权原则和授权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7、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二)单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对外投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的对外投资;

    (三)本章程第四十三条第(十五)款规定以外的关联交易;

    (四)本章程四十四条规定以外的担保事项;

    (五)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以外的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遵守本章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外,还应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一)未经有权批准,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拟修订为:

    董事会对于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决定公司发生的下述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的债务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不足50%;其中,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交易时,按照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的发生额计算;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按照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各项交易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的金额计算;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足50%;其中,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交易时,按照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的发生额计算;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按照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各项交易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的金额计算;

    3.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时,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二)决定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以外的担保事项;

    (三)决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5%的关联交易事项;

    (四)股东大会以决议形式通过的其他授权事项。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上述事项中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8、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九条后增加第二百条,原第二百条相应顺延:

    第二百条:本章程中股东连续持股时间的计算方法。该时限的计算起始日为自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依法达到规定数量之日起计算,期间不得间断;如有间断,从间断后重新持有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4--073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

    股权登记日: 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定于 2014年6月23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9:30-11:30,

    13:00-15:00(交易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108号太原三晋国际饭店三楼锦绣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名称

    议案1、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2、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7、审议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8、审议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9、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10、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重大事项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11、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国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的议案》

    议案12、逐项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1)增补李珍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增补胡健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中第1、2、4、5、6、7、8项议案已经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议案已经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10、11项议案已经2014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已经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4月30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委托书、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附件2)。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9:00-11:30,15:00-17:30。

    3、登记地点: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18楼,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4、传真:0351-4039403

    5、邮编:030001

    6、联系电话:0351-4040922

    7、联系人:王军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8《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重大事项相关条款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国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的议案》   
    1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2.01增补李珍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2.02增补胡健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认可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

    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234山水投票13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2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00元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元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00元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元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元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00元
    7《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7.00元
    8《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8.00元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议案》9.00元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重大事项相关条款的议案》10.00元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国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的议案》11.00元
    1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12.00元
    12.01增补李珍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12.01元
    12.02增补胡健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12.02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6日A股收市后,持有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234)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34买入99.00元1股

    (二)如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34买入1.00元1股

    (三)如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34买入1.00元2股

    (四)如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34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