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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编号:临2014-0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持有本公司总股本4.40%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即《关于选举瞿秋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7日下午13:00在上海铭德大酒店4楼多功能厅(上海市西藏北路558号)召开,本次会议为现场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9
    1、内资股股东及代理人56
    2、外资股股东人数及代理人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86,130,113
    1、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906,537,274
    2、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479,592,83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5.328415
    1、内资股股东占股份总数的比例30.324693
    2、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5.003722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王开国董事长主持。

    (四)公司9名董事、4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王鸿祥先生、徐潮先生、张建伟先生、李葛卫先生,独立董事张惠泉先生、刘志敏先生和肖遂宁先生,监事李林先生、董小春先生、吴芝麟先生、邢建华先生、胡京武先生、金燕萍女士和王益民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及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普通决议案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379,799,85599.8130532,359,3200.0696763,970,9380.117271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378,244,25599.7671133,914,9200.1156163,970,9380.117271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3,379,799,85599.8130532,359,3200.0696763,970,9380.117271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379,799,85599.8130532,359,3200.0696763,970,9380.117271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382,136,65599.88206422,5200.0006653,970,9380.117271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361,497,35899.2725402,554,2950.07543422,078,4600.652026
    7、关于公司2014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产品类投资资产配置的议案3,376,195,45599.7066071,3200.0000399,933,3380.293354
    8、关于选举瞿秋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3,370,400,68999.5354755,795,4860.1711549,933,9380.293371
    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上述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特别决议案
    9、关于公司面向客户的融资业务规模的议案3,375,216,65599.6777011,001,3200.0295719,912,1380.292728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认可、分配或发行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3,002,607,05588.673706379,552,12011.2090233,970,9380.117271
    11、关于设立恒信租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3,313,578,21197.85738062,618,0641.8492529,933,8380.293368
    12、关于公司参与期权业务的议案3,382,136,65599.8820641,3200.0000393,992,1380.117897
    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上述特别决议案获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和监票工作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律师以及公司H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崔少梅律师、肖静恺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7日

    附件:

    瞿秋平先生简历

    瞿秋平先生,53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于1980年9月至1983年12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南市区办事处会计员、副科长、团委书记;1984年1月至1992年9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区办事处副科长、科长;1992年9月至1995年11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南市支行副行长;1995年11月至1996年12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会计出纳处副处长;1996年12月至1999年3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宝山支行行长、党委副书记;1999年3月至1999年12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会计结算处处长;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助理;2000年6月至2005年2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2008年9月至2008年11月担任上海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08年1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上海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10年12月至2012月8月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主任;2012年8月至2014年4月16日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