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公告编号:临2014-11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洋尔特服装有限公司、大连耐尔特服装有限公司、大连格尔特服装有限公司、大连贸大时装有限公司、大连大通服装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服装有限公司、大连众富服装有限公司、大连东达服装有限公司。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授信项下各项业务时合计提供2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2014年5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3,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53%。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授信项下各项业务时提供最高额保证连带责任担保。
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为下属八个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1.3亿元(含等值外币)最高额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4年5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八个子公司分别是:大连洋尔特服装有限公司、大连耐尔特服装有限公司、大连格尔特服装有限公司、大连贸大时装有限公司、大连大通服装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服装有限公司、大连众富服装有限公司、大连东达服装有限公司。
2、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为下属三个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4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最高额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4年5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三个子公司分别是:大连大通服装有限公司、大连东达服装有限公司、大连众富服装有限公司。
3、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为下属三个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6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最高额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4年5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个子公司分别是:大连洋尔特服装有限公司、大连耐尔特服装有限公司、大连贸大时装有限公司。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上述子公司资产负
债率低于70%,且单笔担保额不会超过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20,805,253.45元的10%,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14年5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3,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5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8个被担保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简报如下:(摘自大杨创世2013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大连洋尔特服装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 | 生产西服 | 46,311,136.00 | 116,141,756.83 | 111,842,268.35 | 18,406,198.49 |
| 大连大通服装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 | 生产西服 | 美元5,900,000.00 | 160,348,547.79 | 128,386,296.75 | 18,644,850.22 |
| 大连众富服装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 | 生产时装、西服 | 美元5,000,000.00 | 108,653,179.96 | 93,377,218.94 | 8,861,123.37 |
| 大连东达服装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 | 生产羽绒服及其他服装 | 40,000,000.00 | 134,545,667.42 | 129,836,255.19 | 10,010,917.24 |
| 大连格尔特服装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 | 生产女装 | 25,000,000.00 | 59,866,193.30 | 58,544,808.95 | 551,770.07 |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服装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 | 生产时装、针织服装 | 59,379,929.75 | 91,732,197.60 | 72,425,120.59 | 3,414,684.37 |
| 大连贸大时装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 | 生产中、高档时装和针织面料服装 | 20,200,000.00 | 124,744,161.33 | 108,496,095.55 | 16,892,642.82 |
| 大连耐尔特服装有限公司 | 中外合作 | 生产时装 | 8,200,000.00 | 48,035,751.18 | 36,892,839.77 | 1,869,372.85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且单笔担保额不会超过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20,805,253.45元的10%,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14年5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3,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53%。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