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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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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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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57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5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4年5月19日采取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王成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参与竞买的恒通客车、交融租赁股权实际交易结果已最终确定,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资产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4月18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8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2,510.88万股(含本数),在该发行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海莲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阳红彬,其中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上海国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上海海莲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19%,阳红彬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81%。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比例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1,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1收购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80%股权并增资200,000.000
    2收购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59%股权32,634.729
    3收购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7.55%股权86,967.300
    4收购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35%股权6,769.175
    5补充流动资金35,428.796
    合计361,8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佶赟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参与竞买的恒通客车、交融租赁股权实际交易结果已最终确定,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资产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完善,并编制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佶赟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编制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要求,公司编制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专审字[2014]48130018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与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在不超过13.5亿元的价格范围内,参与竞买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59%股权和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7.55%股权并行使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公司已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竞买取得上述股权,实际竞买成交价格为股权挂牌价,合计119,602.029万元,在授权竞买的价格范围内,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确认与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转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富达企业集团客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志盛威投资有限公司、杨志远、张玉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广东富达企业集团客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志盛威投资有限公司、杨志远、张玉春于2014年5月28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收购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80%股权并增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加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成都加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35%股权,股权交易价格为6,769.175万元。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成、王勇、丁佶赟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担任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机构,聘请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评估对象、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关系外,不存在现实和预期的利益关系,同时与相关各方亦不存在个人利益或偏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机构选用的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公式和评估参数的选用稳健,资产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机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评估的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机构选用的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公式和评估参数的选用稳健。公司收购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履行了国有产权公开挂牌交易程序,股权交易的价格形成机制公开、公平和公正。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4]48130016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瑞华专审字[2014]48130014号),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2012-2013年《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4] 48130003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4]48130006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2012-2013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4]7121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4]7121-1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2012-2013年《审计报告》(天健审[2014]8-12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健审[2014]8-13号),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2-2013年《审计报告》(天健审[2014]8-14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健审[2014]8-15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3-022号);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4]第14号)。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1、同意聘任HUANG BIYING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同意聘任毛焕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同意聘任邓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股票相关议案,会议通知另见临2014-060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9日

    拟聘任高管人员简历:

    HUANG BIYING先生,男,49岁,美籍华人,锂电池技术及材料领域的科学家,1995年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1996年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特聘专家。曾担任国际电池公司的首席研究科学家、技术副总裁、首席技术官及执行总裁。拥有多项电池行业的国际国内专利及专利申请,在国际著名刊物如Nature等发表了至少45篇相关科学研究论文。

    毛焕宇先生,男,1990年获加拿大纽芬兰大学电化学博士学位,在动力锂电池行业获多项专利,因批量生产出我国第一批18650锂离子蓄电池,结束了我国不能生产锂电池的历史。曾任天津力神公司总工程师、比克电池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比克天津总经理。

    邓平先生,男,曾任重庆市客车总厂厂长、党委书记,重庆泰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重庆宇通客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1年11月起任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平先生一直致力于新能源客车的商业模式推广,并在重庆公交市场实现了近千辆新能源客车的商业化运营,在2013年12月份中国电动汽车全产业发展盛典上荣获“2013年年度市场商业模式人物”。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58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涉及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1,8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769.175万元用于收购成都加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加尔投资”)持有的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电动”)35%股权。鉴于加尔投资控股股东钟林在过去12个月曾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加尔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4月16日和5月28日,公司分别与加尔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本次股权收购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丁佶赟、王成、王勇已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海莲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阳红彬等四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1,8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769.175万元用于收购加尔投资持有的恒通电动35%股权。鉴于加尔投资控股股东钟林在过去12个月曾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加尔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4月16日和5月28日,公司与加尔投资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本次股权收购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丁佶赟、王成、王勇已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加尔投资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加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芳草西二街30号2幢31号

    法定代表人:钟林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3日

    营业执照号码:510109000056548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市场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加尔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钟林275.0055.00%
    2鲍金花225.0045.00%
    合计500.00100.00%

    (三)主要业务情况

    加尔投资主要从事项目投资及相关的投资咨询业务。

    (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加尔投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78.95
    负债总额519.45
    所有者权益359.50
    项目2013年度
    利润总额-11.02
    净利润-11.02

    注: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恒通电动概况

    公司名称: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成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3日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翔宇路888号2幢整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动客车动力系统研发;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的乘用车);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通电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成都加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00.0035.00%
    2重庆市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400.0034.00%
    3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100.0031.00%
    合计10,000.00100.00%

    (三)主要资产权属状况

    恒通电动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股权转移的情况。

    1、主要资产权属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恒通电动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中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建筑物原值523.98万元,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系恒通电动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场地,房屋及建筑物为因生产所需在租赁场地及原有附着建筑物上增建的配套附属设施。恒通电动计划于2014年度购买现有租赁场地及原有附着建筑物,收购完成后办理相关产权证书。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恒通电动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恒通电动负债总额11,379.6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5,272.12
    应付账款3,459.75
    预收款项73.27
    应付职工薪酬553.27
    应交税费854.46
    其他应付款279.01
    其他流动负债53.46
    流动负债合计10,545.35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229.26
    其他非流动负债605.00
    非流动负债合计834.26
    负 债 合 计11,379.61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恒通电动主要从事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客车及其动力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3年底,恒通电动已经累计交付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纯电动客车及混合动力客车动力系统1,061台/套,累计运行里程超过7,500万公里,运行情况良好。恒通电动同时开发/掌握了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系统集成技术、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技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云智慧远程监控技术等核心技术,为其在新能源客车行业保持技术先进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恒通电动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信息摘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对恒通电动2012年及201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 481300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2013.12.312012.12.31
    资产总计27,130.5039,275.33
    负债总计11,379.6126,454.0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15,750.9012,821.25
    所有者权益合计15,750.9012,821.25

    利润表主要数据(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
    营业总收入45,851.8140,257.31
    营业利润3,829.422,697.14
    利润总额4,043.593,354.26
    净利润3,429.652,841.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9.652,841.88

    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742.0722,393.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5.83-1,555.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0.003,04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657.9023,878.00

    (六)恒通电动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瑞华所出具的瑞华核字[2014]48130006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恒通电动2014年度盈利预测情况如下:

    1、盈利预测基础

    恒通电动以2012年度、2013年度经瑞华所审计的实际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恒通电动2014年度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该盈利预测报告所依据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均与恒通电动实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一致

    2、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①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以及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②所遵循的税收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③适用的金融机构信贷利率以及外汇市场汇率相对稳定;

    ④所从事的行业及市场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⑤能够正常营运,组织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⑥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等能够取得且价格无重大变化;

    ⑦制定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⑧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所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盈利预测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度已审实际数2014年度预测数
    营业总收入45,851.8133,401.71
    营业利润3,829.422,293.14
    利润总额4,043.592,293.14
    净利润3,429.651,933.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9.651,933.97

    (七)资产评估情况说明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康”)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恒通电动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4)第14号),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基准日恒通电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770.41万元,资产基础法下,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9,833.97万元,评估增值率25.77%;收益法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21,108.64万元,评估增值33.85%。

    重庆华康评估结论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恒通电动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833.97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的主要原因是: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结论,反映为企业各单项资产价值累加并扣除负债后的净额,资产基础法中各项资产的价值为评估基准日在公开市场上重新取得的成本价值,在市场上较易得到验证,未来不确定因素较少,评估结论比较容易被交易双方所接受。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论为企业未来预期净收益的折现价值,其评估结论受未来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政策调控、管理者经营能力等多种变动因素的综合影响存在不可控制风险,且评估结果受预测技术的固有瑕疵及评估师专业判断的影响而存在误差。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该企业属竞争性行业,其产品新能源客车处于起步阶段,目前的市场占有率有限;与普通客车相比,成本较高;政府补贴政策具有不确定性等。因此,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比较符合评估对象的特征并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

    2013年5月10日,原股东恒通客车因转让所持恒通电动34%股权,委托重庆谛威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2013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恒通电动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重庆谛威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股权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谛威资产评报字(2013)第82号),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在评估基准日,恒通电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530.43万元,评估价值为11,538.98万元,评估增资率0.07%。本次股权交易双方为恒通客车和恒通客车股东交投集团,双方参考评估价值确定的34%股权交易价格为3,923.25万元。

    重庆华康评估的恒通电动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833.97万元,与前次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次评估基准日之间恒通电动盈利增加及专有技术和专利权评估增值。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加尔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格以恒通电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19,772.94万元为依据确定,经双方协商,收购加尔投资持有的恒通电动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769.175万元。

    加尔投资于2014年3月收购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所持恒通电动35%股权,股权交易价格为6,769.175万元,公司本次与加尔投资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加尔投资与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交易价格一致。

    五、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摘要

    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16日和2014年5月28日,与加尔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收购方: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成都加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重庆华康出具的《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恒通电动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9,833.97万元。基于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及评估价值,双方经协商,确定恒通电动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8,703.00万元,对应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546.05万元,鉴于截至协议签署之日,政府给予恒通客车的1,50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中已到账750万元,双方同意在6,546.05万元交易价格基础上调增人民币223.125万元,即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769.175万元。

    (三)交易价款的支付及工商变更登记

    在本协议生效且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募集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收到该募集资金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乙方应当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负责和甲方一起共同办理有关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由双方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列全部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1)甲乙双方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2)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标的股权等。

    (五)期间损益

    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之间为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由甲方按其在收购标的股权后合计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66%)享有或承担。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恒通电动主要从事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客车及其动力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新能源客车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公司通过实施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收购恒通客车35%股权,是公司构建新能源产业链的重要举措。收购完成后,恒通电动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升。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和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加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加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成、王勇、丁佶赟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二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交易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59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5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4年5月19日采取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参与竞买的恒通客车、交融租赁股权实际交易结果已最终确定,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资产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4月18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8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2,510.88万股(含本数),在该发行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海莲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阳红彬,其中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上海国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上海海莲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19%,阳红彬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81%。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比例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1,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1收购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80%股权并增资200,000.000
    2收购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59%股权32,634.729
    3收购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7.55%股权86,967.300
    4收购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35%股权6,769.175
    5补充流动资金35,428.796
    合计361,8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骆骢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下转B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