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4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8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流动贷款,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综合授信,以上事项均由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为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综合授信。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同意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4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热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综合授信。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同意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滴水埠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叁仟叁佰肆拾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蒸气的生产、销售;利用余热、余气发电(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股本构成:本公司持股51.05%,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2.79%,湘潭颐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16%。
与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中兴热电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中兴热电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年份 指标名称 | 2013年 |
| 总资产 | 79,549,910.28 |
| 总负债 | 31,576,345.80 |
| 净资产 | 47,973,564.48 |
| 资产负债率 | 39.69% |
| 营业收入 | 80,054,623.36 |
| 营业利润 | 10,803,807.81 |
| 利润总额 | 10,803,807.81 |
| 净利润 | 7,715,384.3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中兴热电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本公司及中兴热电的整体利益。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为全额担保,未按照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担保,主要系公司持有中兴热电51.05%的股份,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且其他两位股东均未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因而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为中兴热电提供担保金额较小,且中兴热电的资信状况良好,偿还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同意为中兴热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2014年5月29日,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含本次为中兴热电提供的1,0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3.6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