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亨通高压与中国华电集团物资
有限公司签订超高压电缆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4-04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亨通高压与中国华电集团物资
有限公司签订超高压电缆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高压”或“乙方”)于2014年5月28?日与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电集团”或“甲方”)签订了《2014-2015年度电缆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乙方依法参与了甲方2014、2015年度电缆框架招标一标段(110-220kV超高压电缆标段)的投标并中标,成为甲方2014-2015年度电缆采购该标段的潜在供应商,甲方在具体建设项目电缆采购时向乙方发出询价邀请。若乙方经询价采购程序最终确定为甲方具体项目的电缆供货商,甲乙双方签订具体项目的电缆订单合同。
(一)协议供货范围: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框架采购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各基建和技改项目进度需求,向协议供货商提出框架协议内的询价采购邀请,供货商可在框架协议供货范围内进行报价。对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的供货范围中的产品(包含但不仅限于列表中产品),甲方将代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项目单位按进度向框架协议内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如被甲方选择为货物供应商,则与甲方签订具体项目订单合同。
(二)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2015 年 12月31日止。
(三)协议供货范围: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供货数量、规格、型号均以甲方询价采购后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四)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具体交货时间、地点以甲方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的交货日期及地点为准。
(五)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质量保证、验收程序、税费、发生争议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该框架协议的实施,亨通高压成为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中国华电集团的潜在供应商,有利于亨通高压生产的110-220kV超高压电缆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也为亨通高压在国内超高压电缆市场的深入拓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将对亨通高压的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亨通高压与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由于该协议只是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具体落实以与甲方签订的具体项目订单合同为准,订单合同的签订时间仍具有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亨通高压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亨通高压与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签订的《2014-2015年度电缆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