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务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4-02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终结
●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为申请执行人
●涉案金额:4740万元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基本情况
因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巨龙)未按期向我司偿还委托贷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2012年9月27日,我司委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方巨龙归还我司委托贷款本金5000万元并支付利息等。2013年2月4日,东方巨龙归还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借款本金150万元。2013年3月22日,公司收到法院(2012)浙甬商初字第3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公司委托方平安银行宁波分行与东方巨龙达成的和解协议:东方巨龙于2013年6月底前分四期归还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借款本金4850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2-040、2013-008)。2013年6月30日,东方巨龙归还110万元,尚有借款本金4740万元及利息未归还。
二、进展情况
2014年5月26日,经法院调解,平安银行宁波分行与东方巨龙签署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东方巨龙于和解协议达成之日起三日内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支付借款本金及其他费用共计4950万元。
2、平安银行宁波分行收到该款项后,放弃(2012)浙甬商初字第36号民事调解书规定的其它权利,并解除该委托贷款抵押物(淳国用(2006)字第228、229号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
2014年5月29日,公司收到借款本金及其它费用共计4950万元。本案终结。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全部本金及其它费用的收回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