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6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3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5月30日在公司15层第五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推进智慧淮南的基于北斗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以及城市公共信息资源数据服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营,促进淮南信息产业发展,经公司与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公司在淮南市建设上述平台项目,以全面提高淮南市政府的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并提供全面解决方案与服务。
关于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在淮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在安徽省淮南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注册资本12,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上述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董事、监事委派事宜,并办理相关设立手续。
关于本次对外投资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淮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67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于2014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日,公司与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简介
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是经淮编〔2007〕8号于2007年2月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接管理的正县级机构。淮南市被国家住建部列为智慧城市试点城市,拥有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的综合集成应用平台。
公司与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框架协议内容
甲方: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乙方: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为推进智慧淮南的基于北斗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以及城市公共信息资源数据服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营,促进淮南信息产业发展,甲方引进乙方在淮南市建设上述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全面提高淮南市政府的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并提供全面解决方案与服务。
2、甲方同意乙方选址在淮南市高新区江淮云平台建立云计算数据中心,具体建设模式双方协商解决。
3、双方共同投资建设云计算中心,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分三年实施建设。
4、由淮南市政府成立项目协调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主导、协调及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将发挥其高效的政府服务效率,负责协调乙方与市政府各个部门、各个主管单位之间的协作。在政府各个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支持乙方项目建设,并协调专门部门负责相关建设等手续办理工作,实现一站式办理。
(2)甲方将在基于北斗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以及城市公共信息资源数据服务系统的建设中起主导作用。
(3)甲方将把乙方作为智慧城市公共信息资源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的唯一合作伙伴,参与智慧淮南的建设与规划。
2、乙方:
(1)乙方将在淮南市依法成立子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并以该子公司为总部基地,立足淮南,面向华东乃至全国拓展业务,并承继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
(2)乙方将在基于北斗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以及城市公共信息资源数据服务系统的实施应用过程中,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的核心技术,结合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协助政府提出相应的建设标准。
(3)在上述平台的建设中,乙方考虑在同等商务条件下优先采用淮南江淮云中心部署平台系统。
三、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利用淮南市在场租及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积极参与淮南市智慧城市的建设,充分发挥公司在基于北斗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城市公共信息资源数据服务平台等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推动公司智慧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合作框架性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尚需签订正式合同予以明确,所涉及到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具体实施时,相关内容(如需)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尚需签订正式合同予以明确,未来收益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68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淮南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出资12,000万元投资设立安徽荣之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荣之联”)。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淮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自筹资金出资12,000万元投资设立安徽荣之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在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荣之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暂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审批的项目);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企业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5、注册地: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江淮云大厦2号楼10层
以上登记情况如与工商登记不符,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设立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安徽荣之联致力于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的核心技术,为推进智慧淮南的基于北斗的综合信息资源数据服务系统、城市公共信息资源数据服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全面解决方案与运营服务。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立足淮南,面向华东乃至全国拓展智慧城市业务,落实和执行公司与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子公司设立尚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本公司将把已有的包括业务运营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较为科学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推行、落实到该全资子公司,促使该子公司稳定快速发展。但尽管如此,由于宏观环境和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仍有可能使该项目在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12,000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投入。本次投资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