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18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有4人,代表股份数为30556.19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4%。其中:A股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为30556.19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1.44%;B股股东代表0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表决内容 | 表决结果 | 是否 通过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A股 | B股 | 所占比例 | A股 | B股 | 所占比例 | A股 | B股 | 所占比例 | ||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5561915 | 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通过 |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5561915 | 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通过 |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5561915 | 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通过 |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5561915 | 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通过 |
5.关于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05561915 | 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通过 |
6.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5561915 | 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通过 |
7.关于支付201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5561915 | 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通过 |
8.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5561915 | 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通过 |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05561915 | 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通过 |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305561915 | 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彭琦律师和肖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19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4年5月30日,有媒体报道称,湖南天雁有关高层承诺,公司将投入7个多亿提升技术能力,扩大产业规模。
●传闻报道与公司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作出此承诺。报道中所称“公司将投入7个多亿提升技术能力,扩大产业规模”系公司现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制定的“十二五(2011年-2015年)投资规划”,并非公司承诺事项。
一、传闻简述:
2014年5月30日,有媒体报道刊登《湖南天雁借“壳”腾飞》的文章称“为保持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给投资者足够的投资信心,湖南天雁有关高层承诺,公司将投入7个多亿提升技术能力,扩大产业规模。”
二、澄清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知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十分重视,立即询问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经核实,上述报道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与事实存在差异,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作出此承诺。报道中所称“公司将投入7个多亿提升技术能力,扩大产业规模”系公司现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制定的“十二五(2011年-2015年)投资规划”,并非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