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恒天天鹅 股票代码: 000687 公告编号:2014-052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高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与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高阳县政府”)签署了《6万吨/年莱赛尔及绿色纤维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了上述框架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要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生效条件:需经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二)本次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投资框架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及不确定性,投资框架协议书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执行尚需签订正式协议。如果双方不能就项目的具体投资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三)本次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对公司经营业绩暂无直接影响。
(四)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本公司与高阳县人民政府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在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建设6万吨/年莱赛尔及绿色纤维产业园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高阳县政府同意本公司在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建设6万吨/年莱赛尔及绿色纤维产业园项目。
(二)该项目选址位于污水处理厂以东,占地面积约500亩,总投资约25亿元。
(三)项目界址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四)该项目立项、环评、注册等前期手续由本公司办理,高阳县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五)高阳县政府根据征地事项的进度和具体规划,保证为项目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条件,保障道路畅通,供电线路、通讯、供汽、供水、排水等至项目用地。
(六)本公司保证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要求,开工建设前完成相关手续的审批,并报高阳县政府备案。
(七)本公司保证所建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规划、环保、建设、消防、安监等各项要求与规定。
(八)高阳县政府应积极为项目建设及顺利运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负责做好占地农民补偿工作,达到项目入场建设的条件。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立即成立工作机构,负责办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建设。
(十)本协议需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十一)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项目投资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通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书的方式予以确定,如果双方不能就项目的具体投资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三、投资框架协议书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旨在确定高阳县政府与本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公司经营业绩暂无直接影响。
本次合作符合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并逐步关停粘胶长丝生产线、搬迁现有厂区、进行新厂区规划的发展战略,如合作事项顺利,将有利于促进公司和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目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稳步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