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
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44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
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湖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3号,以下简称“《承诺工作通知》”)要求,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拓”或“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4月30日先后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14-1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4-35)。现就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
针对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之全资子公司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浙金”)与公司在四川省内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物产集团拟变更承诺如下:“(1)在未来三年内,将通过注入、控股权转让、注销或其他方式彻底解决四川浙金与公司在钢铁贸易业务上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由此彻底消除经营区划内的同业竞争;(2)在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前,物产集团将责成物产金属将所持四川浙金的全部股权委托本公司进行管理,年委托管理费用的金额按照四川浙金累计报表净利润的5%收取,委托管理费用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托管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的议案》后,公司与物产金属、四川浙金签署了附生效条款的《关于四川浙金的委托管理协议》,物产金属拟将四川浙金的全部股权委托公司管理,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通过对四川浙金的股权托管,公司将享有对四川浙金除所有权、处置权等权利以外的股东权利,对四川浙金的生产经营具有充分的决策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避免同业竞争。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承诺人物产集团严格遵守了其《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与物产集团及其控股的其他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在履行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三、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履行进展
201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30,605,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6,530,290.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在2014年7月6日前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也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与《承诺工作通知》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