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4—014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保卫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李保卫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鉴于李保卫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保卫先生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在此期间,李保卫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李保卫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4—015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通知,包钢(集团)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100万股股份分两笔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其中一笔为4,200万股,预计质押期限至2016年5月30日;另一笔为5,900万股,预计质押期限至2019年6月10日。质押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942,574,146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92%。本次股份质押后,包钢(集团)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为10,1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72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17%。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