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朱贵法等11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3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朱贵法等11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3日13:00复牌。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嘉仲撤字第4号、第10号、第11号、第12号、第1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朱贵法等11人关于撤销嘉兴仲裁委员会(2013)嘉仲字第078号裁决的申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基本情况
2014年1月13日,公司收到嘉兴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3)嘉仲字第078号《嘉兴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就受让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仲裁裁决的公告》。
201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华化工股东朱贵法等七人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朱贵法等七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公告》。
201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华化工股东丁建胜等四人分别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四份《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丁建胜等四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公告》。
二、本次法院驳回朱贵法等11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相关情况
根据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嘉仲撤字第4号、第10号、第11号、第12号、第13号民事裁定书,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朱贵法等11人请求撤销嘉兴仲裁委员会(2013)嘉仲字第078号裁决的申请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理由不成立,驳回朱贵法等11人关于撤销嘉兴仲裁委员会(2013)嘉仲字第078号仲裁裁决的申请。同时,本案案件受理费由申请人朱贵法等11人负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实时关注朱贵法等11人对该裁决的履行情况,若未能按要求及时履行,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届时根据仲裁裁决收回的股权转让款利息损失72,181,444.69元、尚未返还的股权转让款81,654,800元所产生的利息金额将直接影响公司2014年度的利润。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