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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4-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8 股票简称:新世界 编号:临2014-004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5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及专人送达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并如期于2014年5月30日下午在新世界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施炳焕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三人, 实到三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八届监事会监事顾红霞女士因治理结构的需要,不再作为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会议高度评价顾红霞女士为企业所做的工作, 对她表示衷心的感谢。

    八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施炳焕、孙跃凯、李 蔚三人为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 李 蔚为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监事简介附后)。

    会议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候选监事简介(以姓氏笔划为序)

    李 蔚:男, 1976年12月出生, 大学, 经济师、经营师。历任新世界城三楼、四楼商场副经理,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新世界城五楼商场支部副书记、副经理;现任新世界城四楼商场经理。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

    孙跃凯:男, 1958年10月出生, 大专, 注册会计师, 中国税务师。历任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副科长, 财政局科长、局长助理, 金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浦区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五届、六届、七届、八届监事会监事。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推荐的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施炳焕:男, 1956年7月出生, 大学,高级政工师。 历任上海丽华公司党支部书记, 副经理,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新世界城五楼商场经理、党支部书记,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七届、八届监事会监事长。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628 股票简称:新世界 编号:临2014-005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 于2014年5月20日以书面形式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并如期于2014年5月30日下午在新世界大酒店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徐若海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 实到九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决定于2014年6月27 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方华、徐宗宇、尹燕德先生已连任两届, 董事王 杞、柏巧明、郭 宇先生因治理结构的需要, 不再作为下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会议高度评价他们任职期间为企业发展所作的贡献, 对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提名:徐若海、徐家平、王蓓蓓、章 懿、叶 东、陆 珺、陈信康、许 强、李远勤等九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 陈信康、许 强、李远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陆 珺为职工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介、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意见附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案需提请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每位独立董事年津贴为人民币7.2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按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在公司据实报销议案, 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候选董事简介(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蓓蓓:女, 1964年11月出生, 大专,会计师。历任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主管、副经理,现任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经理。公司七届、八届董事会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叶 东:男, 1971年3月出生, 大学。历任北大青鸟天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上海公司总经理, 上海现代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市黄浦区青联常委。现任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推荐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远勤:女,1973年7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中国工商银行会计结算部。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许 强:男, 1957年3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现任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闵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共闵行区律师党委副书记、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公司五届、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陆 珺:女, 1990年2月出生,大学。曾任商学院团学联主席、班长等职务, 2012年7月起历任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党委办公室干事。现任公司团委副书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候选人。

    陈信康:男, 1952年6月出生, 教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世博经济研究院院长,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现代服务经济研究院院长、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公司五届、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徐若海:男, 1962年6月出生, 大学, 审计师、经济师。历任黄浦区审计局局长助理、副局长, 黄浦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浦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徐家平:男, 1955年10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丽华一分公司、南洋衫袜商店副经理,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一届、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八届董事会董事,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章 懿:男, 1962年1月出生, 大学,高级经营师。历任上海新世界城五楼商场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 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陈信康、许 强先生和李远勤女士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㈠《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㈡《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㈢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㈣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㈤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㈥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㈣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㈤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㈥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㈦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㈧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㈠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㈡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㈢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㈣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㈤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被提名人在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李远勤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陈信康、许 强 、李远勤,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㈠《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㈡《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㈢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㈣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㈤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㈥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㈣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㈤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㈥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㈦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㈧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㈠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㈡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㈢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㈣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㈤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李远勤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信康、许 强、李远勤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情况, 我们认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其任职资格及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王方华 徐宗宇 尹燕德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股票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4-006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15

    ●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㈢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15;

    ㈣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㈤会议地点:上海, 具体会场待股东登记后另行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㈡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㈢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提案

    ㈤听取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相关内容刊登在2014年4月16日和2014年6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

    ㈠截止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委托者(授权委托书附后)。

    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㈠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㈢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还需提供与上述第㈠、㈡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㈣登记时间: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 9时至16时。

    ㈤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㈥交通方式:地铁2号线 , 公交01、20、44、62、825路至江苏路站下。

    ㈦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五、其他事项

    ㈠公司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2~88号 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021)63588888×3322

    传 真:(021)63583331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㈡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请予自理;根据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包括有价票券), 希各周知。

    特此公告并通知。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二零一四年六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提案   
    5听取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