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6日下午2点
●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综合楼203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综合楼203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6月6日下午2点
5、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的任意时间;
6、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30日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委托人员须填写委托书。
7、 会议参加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 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名称
1、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2-1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
2-2 本次协议的签署对方
2-3 本次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
2-4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
2-5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
2-6 过渡期间损益
2-7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8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议案;
4、 关于签署《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8、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更换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予以披露。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国有股东或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受托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 登记时间
2014年6月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3、 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738458 | 时代投票 | 18项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8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 2.00元 |
2-1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 | 2.01元 |
2-2 | 本次协议的签署对方 | 2.02元 |
2-3 | 本次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 | 2.03元 |
2-4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 | 2.04元 |
2-5 |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5元 |
2-6 | 过渡期间损益 | 2.06元 |
2-7 |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2.07元 |
2-8 |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2.08元 |
3 | 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签署《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财务会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00元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10.00元 |
11 | 关于更换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00元 |
(3)表决意见
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l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投票举例
例如:某投资者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5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投资者对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5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一为例,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一为例,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股东仅对某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 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 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五、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胡志强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联系传真:0731-22837888
2、 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六、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文本请见本通知附件。
七、 备查文件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 |||
2-1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 | |||
2-2 | 本次协议的签署对方 | |||
2-3 | 本次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 | |||
2-4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 | |||
2-5 |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 | |||
2-6 | 过渡期间损益 | |||
2-7 |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
2-8 |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
3 | 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议案 | |||
4 | 关于签署《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7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财务会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9 |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1 | 关于更换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
填写说明:
1、 对每个议案只能表决一次,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2、 每项表决内容只能用打“√”方式填写,填写其他符号均为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