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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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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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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38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3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礼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陈礼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经营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人民币 162,619,85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4]48310016号《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公司预先投入上述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162,619,852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远忠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范小平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远忠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2,000 万元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博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6月4日

    附件:

    张远忠先生简历:

    张远忠,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2008年10月至2010年1月担任广东进发钢铁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年2月至2014年2月担任佛山市铁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营销中心主任。

    张远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39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3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锐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62,619,85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14年6月4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4]48310016号《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2,619,85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40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陈礼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经营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41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52.7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536,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4,843,761.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692,738.2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月22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48340007 号)验资确认。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4]48310016号《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自筹资金162,619,852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291,080,000.00125,114,280.31
    2加工中心建设项目189,800,000.0036,165,659.72
    3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58,680,000.001,339,911.97
    合计539,560,000.00162,619,852.00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 个月。

    二、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运用”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需要、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资建设,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支付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偿还先期银行借款或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

    2、2014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2,619,852元。

    3、2014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2,619,852元。

    三、 关于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2,619,85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2,619,85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鉴证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14年6月4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4]48310016号《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4、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欧浦钢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欧浦钢网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欧浦钢网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42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有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博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前海弘博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礼豪

    3、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 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

    4、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5、经营范围:供应链设计、管理及物流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类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黄金制品、珠宝制品的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进一步优化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为公司供应链业务提供配套服务,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运营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一体化高品质的供应链服务。同时充分利用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创新环境与政策优势,积极开展供应链管理模式及服务创新,提升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可能面临经营管理、市场变化、公司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优秀经营管理团队,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43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2014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24日-2014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下午15:00-2014年6月2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 年6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14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欧浦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1至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6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4 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4 年6月23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路州村委会第二工业区乐成路 7 号地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15,信函请注明“2013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1

    2、投票简称:欧浦投票

    3、投票时间: 2014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欧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议案1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议案2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议案3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00
    议案4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4.00
    议案5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00
    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00
    议案8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8.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较多,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玩丽、张生午

    电话:0757-28977053

    传真:0757-28977053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6月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5《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7《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